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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族 歌 舞
藏族能歌善舞,其歌舞在祖国大家庭中自成体系,异彩纷呈。其中最为常见的有“卓”、“依”、“则柔”、“热巴”、“热衣”、“锅娃”、“小鸟舞”、“清朝舞”、“狮子舞”、“踢踏舞”等。(1)“卓”,藏语意即舞。康巴地区称“锅庄”(汉语“圆圈舞”)。青海主要流行于玉树、称多、囊谦县。玉树“卓”又分“孟卓”、“秋卓”。节奏为两段体,即先慢后快。玉树、称多“卓”舞由男子在迎送贵宾、举行庙会或盛大节日时表演,而囊谦则由男女结队围成圆圈一起跳唱或由男女轮流,不受时间、场地限制。(2)“依”,西藏称“谐”,康巴称“弦子”,为流行极广的民间舞蹈。青海境内的为“安多依”,流行于环湖及河湟地区,其动作特点是幅度小,节奏柔和,歌舞结合,以舞传情,以歌达意,模仿劳动动作,唱词内容多为赞美劳动、歌唱草原、牛羊。表演时,男前女后围成圈,1人领舞,群起歌舞。(3)“则柔”,意译为玩耍。流行于省内的一种以舞伴歌的表演形式。多在婚嫁、迎宾、祝寿、添丁等喜庆宴席中演出。不分男女老少,一起表演。特点是以歌传意,辅助比拟性动作。(4)“热巴”,意译为“流浪艺人”,源于西藏昌都地区,后流动表演,表演诙谐。有“热巴”以“热衣”两种风格迥然不同的形式。“热巴”以“铃鼓舞”为代表,“热衣”没有复杂的技巧动作,以模拟禽兽的动作和叫声为表演手段,造型逼真,趣味浓厚。
土 族 舞 蹈
土族擅长歌舞。有互助县广为流传的“安昭”舞和婚礼舞、民和三川地区的“庄稼其”和“杀虎将”。同仁五屯一带的“菸兔”舞。(1)“安昭”,一种歌舞结合的表现形式,每当逢年过节或喜庆婚礼时,男女聚集于庭院或麦场,舞者身着节日服装,男在前女在后围成一圈,由老者“杜日勒”(领唱者)领舞并唱前半名,众跟其后边舞边唱后半句。舞姿由前弯腰左右摆手,上下起伏转动后退,半蹲旋转等动作组成,优美细腻,富有艺术魅力。女性动作优雅、秀丽、温柔,男性动作粗犷、开朗、大方。其唱词属于家曲之类的祝贺、企盼、吉祥之意。舞曲有“兴马老”、“召引召”、“拉热拉莫”、“索罗罗”4种。(2)婚礼舞,在举行婚礼时表演,一般以两个身着白长褐衫的“纳什金”(娶亲人)为演,他人伴唱,动作步法各地不一。(3)“庄稼其”和“杀虎将”民和三川地区在每年农历七月十二至九月十五日的“纳顿”会期间表演。届时,表演者头戴礼帽,身穿长袍马褂,手拿折扇,一身汉式打扮,舞法与身歌相近,表演细腻,人物性格鲜明,剧情滑稽逗人。“杀虎将”等用面具刻画人物性格。(4)“菸兔”,仅限于同仁五屯地区。表演者数人化妆为虎头人身,作跳跃状。表演时,不言不语,入户遇到卧炕不起病人,在其上面腾跃数次即出。跳遍全村,到河边洗面(详见《青海百科大辞典》)。
河 湟 花 儿
山歌,又称野曲。内容以歌唱爱情为主,歌词中常把女子比做“花儿”,小伙子叫“少年”,故把这种山歌形式名之为“花儿”或“少年”。居住在河湟地区的汉、土、回、撒拉族,各自创造了多种风格和独具特色的“花儿”。“花儿”拥有上百种固定的曲调,民间称为“令”。由于在歌中有不同的衬词,就成为各种不同的“令”,如“水红花令”、“白牡丹令”、“花花尕妹令”、“金晶花令”等。另一种是以其产生或流传的地区作为“令”名,如“川口令”、“马营令”、“西宁令”、“孟达令”、“东峡令”、“保安令”等;再一种是以民族作为“令”名,如“撒拉令”、“土族令”。“令”不同,词句结构和格律也各有不同,通常为每首4句或6句。6句式是在4句基础上加两个补充短句,民间称之为“折断腰”。还有不多见的2句、3句(称“三大弯”)、5句、7句、8句乃至10句以上的形式。“花儿”共同的基本的格调是高亢、嘹亮、悠长、爽朗,音韵和谐,情真感人,雅俗共赏,回味无穷。各民族在共性的基础上,表现出各自鲜明的个性。土族花儿调令很多,有“好花儿令”、“杨柳姐令”、“红花姐令”、“菊花儿令”、“连手令”、“妹妹令”、乖嘴儿令”、“三节子令”、“绿绿山令”、“梁梁上浪来令”等,不论哪种令,一般只有两个、两个半或3个乐句,其中两个乐句用来唱实词,其余是唱衬词的。每唱完一首,曲调要反复两遍。曲体上是二二重叠式。撒拉花儿因受藏族影响,普遍带有颤音,极为婉转。唱词一般为4句,有独唱、对唱、联唱。有“尕麻姑令”“大眼睛令”、“三花梢令”、“撒拉令”、“哥呀哥令”、“水红花令”、“金晶花令”、“大身材令”等。回族花儿有“咿呀咿令”、“尕肉儿令”、“三三六令”、“六六三令”、“五荤人令”、“码青稞令”、“莲花令”等。汉族花儿有“直令”、“尕马令”、“绕三绕令”、“尕阿姐令”等。凡唱者都以触景生情,即兴编词。“花儿”除在庄子、家庭不能唱外,不受时间、地域限制,最兴在花儿会上演唱。著名歌手有“花儿王”朱仲禄、“花儿皇后”苏平以及姚生金、韩占祥、马俊、张海魁、马文娥、马明山、白秀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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