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在今后15年内重点实施三大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程,争取到2015年,基本遏制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和荒漠扩大的势头。
青海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根据国家生态和我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在“十五”到2015年期间,重点抓好三大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
一是江河源头和环青海湖地区的草地保护与治理,加强天然草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特殊自然生态保护治理区,坚决停止天然林砍伐和天然草地开垦;加大退化草地治理恢复的力度,对一些特殊地区的天然草地实行封育治理;推进科学的草地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继续强化以灭鼠、灭除毒杂草、推广优良牧草、围栏、封育林草和人工种草为内容的草地治理与改良措施;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
二是我省黄河上游东部农业区,重点治理河湟谷地和黄土丘陵的水土流失、龙羊峡地区风沙与水土流失;对坡度在25度以上、高海拔不宜种粮的耕地,坚决退耕还林还草;坚持以利为中心,发展节水灌溉,实施“引大济湟”工程,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用林。
三是柴达木盆地荒漠化治理,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禁止滥开滥垦,保护沙生植被;围绕重要城镇、绿洲农业区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造林种草,搞好防风固沙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