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青招字QH2008-07227
1.招标条件
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工程由省发改委[青发改农经[2006]641号]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工期:一期工程2008年6月25日至2008年9月30日。
二期工程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7月30日
2.2 招标范围: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及观鸟室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和项目实施内容相关资质的法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3.1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含年检、复查合格的标记、带原件备查);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
3.3近三年已竣工或正在监理的同类工程证明资料;
3.4拟派本招标工程的项目总监与主要监理人员并附简历。
4.报名要求
投标申请人请到青海省成套招标公司( 西宁市五四大街1号银龙大厦七楼 713室)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5日每天上午 9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 :30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号
邮 编:810001
联系人:王女士、李先生 电 话:0971-6128259
传 真:0971-6146516
开 户 银行:青海省农行营业部 帐 号:001001040007616
2008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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