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高效发展,就必须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针对以上五种效率不高的原因,亟需对症下药。现就此提出如下对策:
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政府采购各部门和机构职能,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理顺机构,完成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分设,科学界定各自的职责,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行政行为,采购执行机构进行具体采购,形成“分工明确,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政府采购运作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也要统筹考虑,统一管理,配备相应数量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简化工作程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减少流转环节和时间;探索多种工作方式,针对通用性标准设备和服务类项目采购金额不大、重复采购次数多的特点,可以实行协议供货制和定点管理;广泛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对采购量大、专业特点强的部门,鼓励开展部门集中采购,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培育社会中介招标代理机构,形成竞争充分、服务优质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市场;对部分采购金额大、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可以实行采购前专家咨询办法,即在采购计划下达前,邀请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技术专家开展项目论证。
规范和扩大政府采购信息渠道,整合市场,实现资源共享。在政府采购中,掌握充分的信息资源、实现采购信息的畅通有效,就能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与效率。首先,应在指定的有影响、受众面大的权威性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其次,各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专家库要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实现信息共享。第三,改变地区间采购活动各自为政的状态,实现相互联动。采购的技术力量、市场资源要共享,发挥中心城市市场功能相对发达的优势,带动周边县区,建立起省、市、县之间的纵向联合采购和临近市、县之间的横向联合采购协作制度。纵向联合采购通过“委托采购”办法实现。针对县级政府采购专家库小、技术水平较低的状况,对技术含量较高和一定数额以上的大宗商品,可由县级政府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委托市级或省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采购;横向联合采购是针对县域市场狭窄、选择余地小的劣势,由临近县之间互通采购信息,对相同或类似的采购项目,自愿联合组织,采取“区域联合采购”的方式实施协作采购。这样既可以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应,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率,又可以依托发达的市场方便供应商选择参与。信息渠道的畅通和市场的统一,可以大大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
规范和细化采购预算,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首先要规范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要科学确定各预算单位采购什么项目和应当花多少钱,解决好“该不该买和买多少”的问题。政府采购预算应与部门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审核、统一批复;在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时列明预算科目、采购资金数额、采购资金构成、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标准、采购时间,把项目落实到每一个采购对象,使之在执行中无漏洞可钻;不得任意追加采购支出或改变采购项目,对确需调整的政府采购计划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国库集中支付采购货款时,要重点审查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超出了预算,不符合规定和擅自采购的,坚决不予支付资金。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了采购人、监管机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四者在整个采购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践表明,监管机构和三方采购当事人相互配合,恪尽职守,就会大大提高采购的效率与质量。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制定好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做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专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等工作。集中采购机构按采购人委托,要依法规范组织采购,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提高采购的计划性和验收的责任心,健全内部财务、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工作职责。供应商要积极合法地进行投标和供货。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定期做好对政府采购的审计工作。工商、质检部门要依据职责重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质量的监督检查。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孔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