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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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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年内确保文化站覆盖到所有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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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发展司 |
据了解,到2010年,浙江省政府确保全省实现乡镇、街道建有符合标准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站。
截至2007年底,在浙江省挂牌有建制的148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还有511个无站舍。 省政府提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欠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分别不低于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中心集镇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切实解决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无站舍问题。对文化站项目,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并减免各种建设配套费用。 同时,为强化综合功能,乡镇综合文化站一般应具备多功能活动厅、书报刊阅览室、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教育培训室、文艺排练厅、综合展示厅、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配备必要的活动器材和设备。 政府规定,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其设施、设备要坚持公益性质,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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