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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 海南新增建设用地2.28万公顷

    
    省土地利用“十一五”规划日前经省政府批准。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建设用地增加2.28万公顷,重点用于海口、三亚等市县建设。 

    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大 

    与“十五”期间主要是消化利用存量闲置建设用地不同,“十一五”期间我省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较大,必须加强调控手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确保满足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十一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将有计划地分期分阶段地满足海口、三亚等市县建设和博鳌、海棠湾等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的用地需求,优先保证旅游与房地产、油气化工、汽车制造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以及海口绕城高速公路、海口至屯昌高等级公路、航空物流中心、西线铁路改造、东线城际快速铁路工程等项目用地。 

    存量用地要基本消化利用 

    “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完成全省5789.5公顷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消化利用。对1999年前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前已签定征地协议书、但还没有完善用地手续的各类土地遗留问题,“十一五”期间要完善手续后转为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用于新上项目。将不符合规定、零星分散,近期没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存量建设用地,通过“易主、易位、易权、易用”等方式规并整合后,与新上项目范围内的农用地进行置换。要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量和农用地转用数量,农用地转用控制在15万亩以内。同时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9万亩。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整理规模达到115万亩。 

    两个以上竞买者要招拍挂 

    规划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管理。按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协议最低价按不得低于本市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或拆迁补偿费等综合成本确定。要实施土地市场阳光工程,明确市场交易规则。除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外,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意想用地者的,也实行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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