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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改善投资硬环境 拓宽外商投资领域

2005-12-06

    内蒙古各地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良好机遇,在不断优化投资软环境的同时大力改善投资硬环境。今年1—7月份,全区新批外商投资企业74家,同比增长45%,合同外资额2.1亿美元,同比增长141%;实际利用外资额1.5亿美元,同比增长36%。

    外商在内蒙古投资的基本方式是,以办合资企业为主,占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75%,合作企业占8%,外商独资企业占17%;从分布地区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78%分布在自治区中西部地区,而且集中在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金三角”地带。投资以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主。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渠道不断增多,外商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内蒙古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除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经营等传统形式外,推进了股票、债券融资,建立了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目前还尝试以BOT。TOT方式引进外资。外商投资领域从初期的轻纺、餐饮服务几个行业扩大到能源、交通、化工、冶金、农牧业及稀土深加工、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领域。外商独资企业以其独特的管理机制和经营理念,全新引进国外同类企业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外商亲自参与经营管理,使其发展超过了同类其他方式的企业,并获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80%以上的企业扩大了再生产规模,形成良性互动。

    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自治区对外贸易出口新的增长点和生力军。近年来,全区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占到自治区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 20%左右,而且呈增长态势。出口的商品多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优化了内蒙古的出口商品结构,增强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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