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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地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第八章 规划布局
第一节 布局的原则
一、全局原则
柴达木地区工业布局首先贯彻全国一盘棋的全局原则,按照国家产业布局的总体原则,立足本区域,放眼国内外,发挥地区资源优势,避免布局中出现重复建设和盲目生产。同时根据青海和柴达木地区自身的发展需求与可能,确定若干个重点建设的地区,统一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实现地区专门化生产和多样化发展,逐步实现在柴达木地区、本省和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布局合理分工。同时应加快柴达木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区域产业布局的展开与进一步趋于合理创造条件。
二、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柴达木地区工业布局在区位上采取相对集中、适当分散原则。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类型、赋存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人口与劳动力状况、社会经济因素等有选择地集中,如在能源与原材料富集区,形成煤炭、石油天然气工业基地等,在工业基础较好和交通枢纽的区域形成各种较高层次加工中心等。
为充分利用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布局应适当分散,以使产业布局均衡,同时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避免出现过分集中带来的能源紧缺、交通拥挤、公害严重,水源不足,燃料生活用品等成本大幅度增加,城市建设费用增加等弊端。
总之,在布局中既要反对过分集中,又要反对互不联系的过分分散两种偏向。
三、分工协作的原则
在地区综合发展和地域分工相结合上,应遵循分工协作的原则。工业布局在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布局专门化生产部门,而且围绕专门化生产部门因地制宜布局一些多样化部门,以保证本地区的各产业协调增长,最大限度地节约社会劳动,促进商品流通与交换,形成具有本地区特点的包括专门化生产部门、辅助性生产部门以及公用工程和服务设施相结合的区域经济综合体。同时也反对建立与地区生产条件不相适应的各种形式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地区经济全能经济结构。
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资源和现有企业分布,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衡量标准,工业布局尽量考虑在接近原料产地、交通条件好、配套设施比较齐全、能源供应方便的地区。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发,择优选择工业区位。
五、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并举,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气、废水、废渣危害。
第二节 区域布局的设想
一、产业布局
以柴达木地区东部(德令哈)、西部(格尔木)二个中心城市为重点,兼顾柴达木中部、南部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东、西、中、南部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拉动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产业的布局如下:
(1)钾肥生产基地-格尔木;
(2)钠产品生产基地-德令哈;
(3)镁产品生产基地-格尔木;
(4)锂盐产品生产基地-格尔木;
(5)锶产品生产基地-德令哈;
(6)硼产品生产基地-大小柴旦;
(7)煤炭生产基地鱼卡—大煤沟煤炭开发基地、聚乎更—江仓—热水煤炭开发基地;
(8)石油天然气化工初级产品生产基地-格尔木。
二、产业布局调整
1、天然气化工产业
在格尔木地区集中建设大规模天然气化工基础项目,积极与盐化工等相关行业开发相结合,发展以尿素、甲醇和聚氯乙烯等为核心的基础原料,逐渐形成天然气化工初级产品生产基地;
以涩-宁-兰天然气管道为纽带,德令哈地区适当建立天然气产业链;
沿着产品市场流向,提高产品加工深度,提升产品附加值。充分利用西宁及周边地区大型企业的基础设施、人才、资金和技术优势,吸纳多方投资,突破行业、部门、地域和所有制界限,在西宁及周边地区形成石化产品深加工基地,重点发展甲醇下游加工和复合肥;
通过格尔木、德令哈地区和西宁及周边地区规划项目的建设,逐步构建青海天然气化工产业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提升天然气化工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2、煤炭工业
加快柴达木煤炭资源的开发进程,“十一五”期间煤炭开发形成以柴达木为重心的全省重要的三大煤炭开发基地,即大通煤炭开发基地、鱼卡—大煤沟煤炭开发基地、聚乎更—江仓—热水煤炭开发基地。
形成鱼卡—大煤沟煤炭资源开发矿业经济带、聚乎更—江仓煤炭资源开发矿业经济带;
依托鱼卡—大煤沟煤炭资源在德令哈及周边地区建设煤化工基地;
依托聚乎更—江仓煤炭资源在德令哈及周边地区建设或西宁地区建设气化、焦化和煤焦油加工装置;
同时就近可利用天然气资源,为柴达木地区建立“煤电化冶”多联产,为煤炭、天然气、化工工业发展结合起来奠定基础。
3、盐湖化工
从盐湖综合利用现状看,盐湖化工初级产品生产调整到原料所在地格尔木、德令哈地区,深加工产品依托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和德令哈工业园区为宜;精细化工产品沿着产品市场及物流流向,建议以西宁经济开发区、甘河滩工业园区为重点,提高产品加工深度,提升产品附加值。
4、有色金属
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实施资本经营,采用纵向一体化策略建立原料基地。采用横向一体化策略做大企业规模,打造有色企业航母。在产业布局上建议:
1、立足于本地区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形成野马泉铁矿开发矿业经济区、锡铁山铅锌开发加工矿业经济区,大柴旦、都兰金矿开发加工矿业经济区。
2、现有骨干企业与有长期贸易往来且有良好信誉的采选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或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换取原料优先采购权;条件成熟时可在国内、国外选择合适的矿山以投资参股、互相参股或并购方式,扩大生产规模。
3、开发西藏及周边地区,与当地政府合作,设立贸易公司,加工过境资源,在格尔木、德令哈建立铬矿、铜矿加工等矿业经济区;
形成立足本地资源,以格尔木、德令哈为中心,以企业为支撑点,通过单向或双向股权转让、换股投资及吸收合并等形式,与电力、盐湖化工、天然气、煤炭等相关行业联合的企业联盟或企业集团,加工过境及国内外资源,扩大生产规模,共同抗御市场竞争,增强企业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能力,形成铅、锌、镁等有色金属、合金及材料产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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