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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地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第六章 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速优势矿产资源向经济优势的转换,以优势资源为依托,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以矿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主题;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为目标,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新突破;构筑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矿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促进柴达木地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树立新的资源观和发展观,统筹规划,合理开发,有效配置、循环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要把柴达木盆地盐湖、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与黄河上游水电资源及其它优势资源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整体经济效益,带动主导产品全面发展,参与市场激烈竞争。把柴达木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使其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坚持面向柴达木地区实际,加速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则。
地质矿产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先行,矿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贯穿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为此,首先要加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尽快摸清资源“家底”,实现找油气、找矿重大突破。其次要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将资源优势尽快转变为经济优势,形成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3、坚持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和两个面向的原则。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使矿产资源利用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突出全区特色、优势资源对国家和全省建设的支持和贡献。坚持面向“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挥区位优势,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速内外联合,促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产业结构、矿业规模的重大改革。
4、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柴达木矿产资源特点和全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开发重点,加强分工协作,做到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特别要加快以石油天然气、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盐湖资源为重点的柴达木西部矿业经济区和以煤炭、黄金、非金属开发为主的东部矿业经济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深加工的力度,全面推进全区矿产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变进程,加速将全区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规模大、品种全、技术含量高的石油天然气、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盐湖化工矿业基地。
5、坚持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原则,提高开发效益的原则。
加大科技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改变产品结构,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成熟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实行集约化经营,实现少投入、多产出、快回报、高效益目的,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低成本高效益进入市场。做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地质勘探、科技攻关和工业性试验,使资源开发项目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
6、遵循增量投入与存量优化相结合原则。
充分发挥增量投入对存量资产的盘活、提高和带动作用,资源开发和深加工要充分依靠现有的大中型企业,走外延与内涵发展相结合的路子,对现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增强骨干企业发展后劲,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建设布局上要尽可能依托现有城镇及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格尔木市的区位、资源、能源优势与基础设施条件,带动柴达木乃至周边地区的资源开发。
7、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并重,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8、坚持产品经营与资本运营并重原则,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加大资产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不断增强企业或工程项目直接融资能力,除基础设施和大型化肥项目依靠国家投资外,要通过参股、重组、技术合作、控股等方式,吸引外资和民间资金,广辟筹资渠道,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采取多种形式实行联合开发,利用国外技术和销售网络实行产、供、销一体的经营模式。
第二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2020年前后,把柴达木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重点循环型工业示范地区之一,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框架、运行体制、政策法规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典型企业和工业园区,使柴达木地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产值的资源消耗明显降低,废物排放明显减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新型工业化。
二、具体目标
1、矿产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目标
到2010年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趋于合理和优化,基本消除乱采滥挖、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石油、天然气得到合理开发利用。盐湖资源、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得到加强,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在低品位、难选冶及尾矿资源利用的工艺技术上获得成功并投入使用。矿山企业“三率”指标基本达到设计标准。
到2020年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实现集约化、规模化、效益化。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制度、评价指标体系、信息网络。依靠科技进步,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及矿业加工形成的三废(废渣、废水、废气),建立循环工业,实现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2、产业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在柴达木地区建设七个百万吨级产品,形成两个千万吨级生产能力,积极发展六个国家重要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两个国家主要产品生产地。
(1)建设七个百万吨级产品。
甲醇:新增生产能力129万吨,总能力达到139万吨。
纯碱:通过青海碱业公司纯碱项目新增180万吨纯碱生产能力,总能力达到276万吨。
尿素:新增297万吨尿素产能。
PVC(聚氯乙稀):新增166万吨PVC生产能力。
硫酸钾镁肥:在现有30万吨硫酸钾镁肥的基础上,新增150万吨硫酸钾镁肥生产能力,总产能达到180万吨。
铁矿:加快都兰铁矿与格尔木肯德可克铁矿资源开发。形成年产铁精粉250万吨生产能力。
天青石:在现有30万吨天青石开采能力的基础上,新增70万吨天青石开采能力,使柴达木地区天青石开采能力达到100万吨,年产锶精矿30多万吨。
(2)形成两个千万吨级生产能力。
煤炭工业:在现有煤炭开采能力的基础上加快煤炭开发,海西大煤沟煤矿年原煤开采90万吨项目、木里一露天矿240万吨项目,木里二井田煤矿年产原煤150万吨、鱼卡矿区年产原煤800万吨煤矿项目,实现1337万吨煤炭生产能力。
焦化工业:以丰富的焦煤资源为依托,在“十一五”或稍长一段时间,建设400万吨焦炭生产能力,使全省总规划能力达到1000万吨。
(3)积极发展六个国家重要产品生产基地。
钾肥生产基地:在现有钾肥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新增95万吨氯化钾生产能力,到2010年实现230万吨氯化钾,72.5万吨硫酸钾、35万吨硝酸钾、10.4万吨碳酸钾、10万吨高纯工业氯化钾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作为国家钾肥生产基地的地位。
钠产品生产基地。通过青海碱业公司纯碱项目使柴达木地区达到276万吨纯碱生产能力,通过青海碱业公司氯碱工程及青海100万吨钾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达到69万吨烧碱生产能力。
镁产品生产基地:积极研究水氯镁石脱水工艺技术与高效电解镁工艺,综合利用察尔汗老卤,积极发展电解镁和无水氯化镁、氢氧化钾镁、高纯镁砂等镁盐系列产品。通过建设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青海天然气—盐化工项目、青海盐湖镁资源高度应用产业化集成开发项目,到2010年或稍长时间内实现37.3万吨镁及镁合金和61.7万吨镁盐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成为国家重要的镁产品生产基地。
锂盐产品生产基地:加快锂资源开发步伐,进一步开发东、西台吉乃尔湖和一里坪锂资源,通过建设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台吉乃尔湖锂钾硼资源开发项目、盐湖提锂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等项目,积极发展碳酸锂等锂盐系列产品,争取到2010年,全省锂盐生产能力超过3万吨,约占全国总能力的70%左右,成为国家重要的锂盐生产基地。
锶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开发大风山、尖顶山的锶资源,通过建设大风山天青石采选二期工程、山川矿业公司碳酸锶项目二期工程等,以碳酸锶为主导产品,积极发展锶工业,到2010年,天青石开采能力达到100万吨、锶产品生产能力超过10万吨,成为国家的锶产品生产基地。
硼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开发大小柴旦湖的硼资源与其他盐湖中伴生硼资源,积极利用西藏的硼矿资源,以硼砂、硼酸为主导产品,发展氮化硼、碳化硼、氧化硼等产品。到2010年,实现30万吨硼产品生产能力,成为国家重要的硼产品生产基地。
(4)培育两大主要产品生产地。
天然气化工初级产品生产地:争取在“十一五”未或稍长一段时间内,建成166万吨PVC、129万吨甲醇、297万吨尿素、20万吨醋酸生产能力,使柴达木成为国家主要的天然气化工初级产品生产地。
铬盐生产地:通过建设青海石油管理局5万吨铬盐项目和格尔木地区5万吨铬盐项目,使柴达木地区铬盐产能达到10万吨,约占全国产能的五分之一,成为国家主要的铬盐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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