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改革安排 |
改革领域 |
改革任务 |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
改革县级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 |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约束机制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公共 服务职能 |
深化国有经济改革 |
调整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 |
加大公司制改革力度,以产权制度和股份制改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 |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
消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
放宽市场准入 |
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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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
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依法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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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 |
加快财政体制改革 |
完善转移支付办法
稳步推进省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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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改革预算编制制度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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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体制改革 |
健全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
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改进投资调控方法,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
完善政府信用平台,健全政府 偿债机制 |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
完善土地市场及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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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价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