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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计划主要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重点水利建设工程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能源重点建设项目

特色农牧业重点工程

盐化、油气、煤炭重点建设项目

有色金属工业重点建设项目

冶金建材建设项目

新农村新牧区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

节能重点工程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重大科技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重大改革安排

重大改革安排

改革领域

改革任务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
改革县级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约束机制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公共 服务职能

深化国有经济改革

调整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

加大公司制改革力度,以产权制度和股份制改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消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
放宽市场准入

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依法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

加快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转移支付办法
稳步推进省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体制改革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改革预算编制制度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

投融资体制改革

健全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改进投资调控方法,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
完善政府信用平台,健全政府 偿债机制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土地市场及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推进电价改革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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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于2006年4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