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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计划主要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重点水利建设工程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能源重点建设项目

特色农牧业重点工程

盐化、油气、煤炭重点建设项目

有色金属工业重点建设项目

冶金建材建设项目

新农村新牧区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

节能重点工程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重大科技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重大改革安排
节能重点工程
热电联产。 产煤地区县城基本实现热电联产。

农村沼气。 推广“一池三改”(改厕、改圈、改厨) 20 万户,“四位一体”(厕、圈、厨、温室)能源生态模式 2 万户。

太阳能。 17 个县建设总容量 8000 KWp 光伏电站。

风能。 建设 5 万千瓦风电项目。

绿色照明。 重点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

省柴节煤灶。 重点在西宁、海东等农业区推广省柴节煤灶 20 万户。

建筑节能。 推广空心砖等新型保温墙体材料。

政府机构节能。 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等节能措施。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节能监测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开展节能技术研发工作。 鼓励科研单位和高耗电企业进行高耗电设备节电研究,余热循环利用技术攻关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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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于2006年4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