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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源保护,提高保障程度。加强对国土资源的规划、管理、利用和保护,实行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科学开发,建立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保护农业发展、农民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补偿机制,增强资源开发的地表恢复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能力。完善土地、矿产等资源配置机制,加强政府依法监管,规范资源市场秩序。加强测绘工作,提高其对经济建设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煤炭和金属资源勘查力度,重点加强柴达木盆地及其周边、昆仑东段、三江北段、中北祁连等成矿带地质勘查找矿工作,力争发现一批经济建设急需的大中型矿产地和重要矿种,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程度。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资源的减量化、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努力形成低消耗、少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增长模式。加强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废石综合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降低废弃物的最终处置量。加快建设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链接,形成天然气化工、盐湖化工、煤焦化工、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多产业融合的循环圈。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5%。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企业和公用、民用设施节能,实行更加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强制性能效标准,淘汰高能耗的工艺和设备。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再生利用技术,降低工业发展水耗。加快城市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加大城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广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加强各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使用再生代用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推进土地整理和复垦,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促进资源节约使用。到2010年,水耗490吨/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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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点上治理、面上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投入,加强对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重点实施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通过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和草地、林地、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工程建设,初步遏制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减轻天然草场的生态负荷,逐步恢复天然林草植被、水源涵养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搞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逐步建立起良性循环的草地生态系统和鱼鸟共生湿地生态系统。抓好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生态环境建设,以城镇、绿洲农业区为重点,造林种草,建设防沙治沙工程,努力使荒漠化面积不再扩大。加强大通河、湟水河、北川河等河流的生态保护和治理,控制河湟谷地、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减少流入黄河泥沙量,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到20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万公顷,治理草场退化面积1300万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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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抓好西宁、海东、海西、湟水流域三点一线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业污水、粉尘、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置。加强城市交通、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控制噪声污染。积极开展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到201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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