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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起草过程的说明

    根据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而制定的《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拉开了青海“十一五”改革发展的序幕。《纲要》全面总结了我省“十五”期间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是今后五年全省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始终是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统一部署下,经过较长时间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智慧的成果,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一步深化省情认识的结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赵书记、宋省长多次听取汇报,就“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主题、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基本框架等作了重要指示,为编制好规划纲要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规划纲要》(草案)的形成过程

    按照2006年1月规划纲要提请省人代会审议批准的时间要求和有关编制程序,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历时两年,大体上经过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即2003年9月至2004年底。按照超前研究相关问题、充分分析发展形势、认真谋划重大项目的原则,积极开展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等前期工作。省委提出了“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需研究的若干重大问题,省五大班子领导带着课题深入各州、地、市进行调研,并召开了谋划“十一五”学习研讨会,许多调研成果在纲要中作了反映。同时,采取公开邀请、协商议标等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和省内外科研院所对“十一五”期间的33个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形成了十六个专题研究报告。这些研究成果对编制好“十一五”规划纲要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形成阶段,即2004年底至2005年6月。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深化省情认识、分析发展环境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十一五”期间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十一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目标,形成了“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分别听取了省人大、省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省级有关厅局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对“十一五”规划思路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于今年6月省政府3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第三阶段,纲要框架形成阶段,即2005年6月至9月。根据形成的基本思路,与《建议》同步开始着手“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力求《建议》和《规划纲要》相街接。起草小组广泛收集资料、进行深入调研、多次集中办公,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后形成了《规划纲要》的初稿。9月底分别向省委、省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根据赵书记和宋省长的重要指示和国家《建议》精神对纲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四阶段,修改和审议阶段,即2005年9月至12月。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结束后,根据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参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起草组又进行了多次修改,对一些重大提法、重要数据反复斟酌、修改完善。《纲要》自始至终坚持发展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纲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下发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并组织省内外专家、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咨询论证。10月底,在京组织召开了青海“十一五”规划纲要咨询会,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30余人参加了会议。12月初,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全国“十一五”规划座谈会上,与国家《纲要》进一步进行了衔接。在省内书面征求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界和无党派人士以及科技教育界、工商企业界人士的意见。12月中旬,宋秀岩省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各地区、省级各部门、重点企业对《纲要》的意见,并认真作了研究和吸收。
    12月21日省政府召开第44次常务会专题审议规划纲要,12月 26日,省委常委会又对规划纲要进行了研究,起草组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青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纲要做了进一步修改,同时根据经济普查数据的结果对相关指标进行了测算和调整,形成了提交省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纲要草案。
    2006年1月14日—19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宋秀岩省长所作的《关于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审查了《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充分肯定“十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意“十一五”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项措施以及今年工作的安排。会议决定批准《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宋秀岩省长所作的《关于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
  “两会”期间,根据代表委员们的审议讨论,纲要草案作了7处修改。
  在指导思想中增加了“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增加了“扎毛等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
  将“完善农村科技教育、卫生、文化设施”修改为“改善农村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设施”。
  在重大科技公关和产业化项目专栏中增加了“重点饲草料繁育与深加工技术”。
  将“建设好多巴体育基地”修改为“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
  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中增加了 “加强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
  将财政体制改革中的 “乡财县管”改为”修改为“乡财县管乡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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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于2006年4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