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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导方针
1964年7月,省经济计划委员会党组向省委报送《关于青海省第三个五年计划发展国民经济的几点意见》,提出青海发展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方针是:“在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指导下,大力发展畜牧业,全面加强牧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业,逐步实现粮食、油料自给;并相应发展为畜牧业、农业生产和各族人民生活需要服务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和手工业;积极支援国防建设和开发地下资源,建设一个各民族全面发展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新青海。 1966年1月,经省委正式批准的《青海省1966年国民经济纲要》中提出青海省发展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方针是:“在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指导下,坚决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发扬大寨、大庆精神,大力发展畜牧业,全面加强牧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业,实现粮食自给,增加储备;相应地发展为支援农牧业生产、支援三线建设和为各族人民服务的工交、财贸、文教卫生事业”。
四、主要指标
“三五”计划提出,到1970年的主要指标:粮食总产量16.70亿斤,比1965年增长24.44%,年均增长4.47%;牲畜总头数2000万头,比1965年增长33.95%,年均增长6.02%;地方工业总产值3亿元,比1965年增长24.56%,年均增长4.49%;5年地方财政收入7亿元,年均收入1.4亿元。 1965年9月10日,正式编制的《青海省发展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纲要》,对上述计划指标又进行了调整,指标修改为:粮食总产量18-20亿斤、年均增长6.05%-8.31%;油料9000万斤,年均增长6.03%;全省人口280万人,比1965年增加49.55万人,年均增长3.97%;各类牲畜2200万头-2400万头,年均增长8.06%-9.96%;猪100万头-120万头,年均增长13.47%-17.68%。工业总产值10亿元,其中中央企业6.5亿元,地方工业3.5亿元,地方工业产值年均增长7.76%。主要工业产品达到160种,比1965年增加80种。1970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特殊钢10万吨,钢材7万吨,拖拉机1000台,原煤152万吨,发电量7.5亿千瓦时,原盐10万吨,水泥6000吨,石棉2.5万吨,氮肥6万吨,磷肥10万吨,毛纺织品240万米,棉纺织品500万米;聚氯乙烯纤维500吨,机制纸及纸板5000吨,塑料制品1500吨。
五、任务、政策和措施
(一)农业
把发展农业生产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首要地位。农业生产继续贯彻“以粮为钢,多种经营,全面安排”的方针,种好全部农田,集中适当力量,建设稳产高产田,精耕细作,提高单位在积产量,有条件地扩大耕地面积。在保证粮食增产的同时,积极发展油料、麻类等经济作物,开展多种经营。5年内计划开荒100万亩,其中国营农牧场66万亩(劳改农场27万亩,生产建设兵团33万亩,牧场6万亩),人民公社34万亩。抓好水利建设,贯彻执行“中小型为主、配套为主、社队举办为主”的方针,引、泵、提、蓄、坝相结合,因地制宜,5年扩大水浇地面积95.5万亩,其中用基本建设投资扩大水浇地面积70.5万亩,群众兴修水利扩大浇地面积25万亩。为了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大搞机械化、半机械化。国营农场全面实行机械化,1970年,机械化程度达到70-80%。人民公社以半机械化为主,机、马、牛相结合。1970年半机械化作业面积达到412万亩;机械化面积达到150万亩。作业项目以耕、耙、播、运输为主。
(二)畜牧业
畜牧业贯彻执行“以牧为主,围绕畜牧业生产发展多种经济”和“全面、稳定、大力发展畜牧业”的方针。生产建设的重点主要是草原建设,增加牲畜数量和提高牲畜质量并举。5年内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建设饲草、饲料基地300万亩,其中国家投资兴办50万亩。在环湖地区松耙草原300万亩;基本消灭鼠虫害,初灭虫鼠害面积8000万亩,复灭8000万亩;因地制宜,兴修小型水利,解决部分冬春草场人畜饮水问题,以小型为主,管道引水、挖泉、打井相结合。5年内计划在海南和海西解决300万亩的人畜饮水问题。建立畜牧业机械综合服务站,推动畜牧生产技术改革。建立22个服务站,要求种植饲草饲料、收割、灭鼠、打酥油、磨炒面等项目基本实现半机械化;重点推广挤奶,剪毛机械化。
(三)工业
地方工业执行“为农牧业生产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为大工业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服务”的方针,主要抓好化肥、农药和农牧机械产品生产。将农牧机械厂分为农业、牧业、水利3个机械厂,扩建西宁运输车辆厂,生产半机械化农具。为大工业服务的项目主要是煤炭、电力和地方建筑材料。扩建大通矿区,新建45万吨矿井1对,开发热水煤田,1970年前建成45万吨平洞1个,30万吨立井1对;同时积极发展小煤窑,解决煤炭不足的困难。针对电力十分紧张状况,1970年需要发电设备容量15万千瓦,西宁只有设备能力3万千瓦。计划扩建桥头电厂达到8.6万千瓦;恢复建设北山寺水电站5700千瓦;不足部分建议国家建设泥秋山水电站,规模18万千瓦。恢复建设格尔木5万吨水泥厂,建设预制构件厂。恢复大通玻璃厂,扩建砖、瓦、砂、石厂。积极筹建班玛林场,规模达到年采伐木材10万立方米。在奶源集中的地区发展小型奶粉厂、黄油加工厂、炼乳厂。建设德令哈糖厂。扩建毛纺厂,规模达到9800锭;建设棉纺厂,规模3万锭。扩建西宁民族用品厂,生产少数民族用的氆氇、褐子布、帐蓬布、民族鞋帽等产品。续建西宁纸厂,1966年建成投产。建设德令哈纸厂,扩建塑料制品厂,扩建骨胶厂,充实提高西宁皮毛加工厂,增加工业用革车间。
(四)交通与邮电
“三五”期间修建战备公路:青海循化县经大力加山至甘肃临夏公路、青海民和县官亭至甘肃大河家公路、青海茫崖至新疆索尔库里公路、青海班玛至四川阿坝公路、青海玉树歇武至四川石渠公路。重点改善青藏公路、青康公路、甘青公路(西宁至兰州)、宁张公路(西宁至张掖)、平河公路(平安驿至河南县)、宁同公路(西宁至同德县)等主要干线,重点处理翻浆地段,急弯坡,加固大中型公路桥5座:果洛大武桥、贵德阿什贡黄河桥、循化古什群桥、小峡湟水桥、乐都湟水桥。
加快邮电通讯建设。整顿电讯线路设备,改单线为复线,适当发展长途线路,恢复柴旦至冷湖和柴旦至格尔木段工程,架设循化至甘肃临夏线路,逐步建设西宁至玉树和果洛的有线通讯,争取1970年基本形成以西宁为中心的省内明线通讯网。
(五)基本建设
从战备和发展农牧业生产出发,着重安排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化建设、国营农牧场建设,增加为农牧业服务的农药和化肥,加强公路建设和电讯线路建设。“三五”期间内,基本建设总投资5.05亿元,分部门投资: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气象投资2.19亿元,占总投资43.4%;工业投资1.72亿元,占总投资34%;交通邮电投资3530万元,占总投资7%;文教、卫生投资4260万元,占总投资8.44%;城市建设投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3.96%;财贸投资1600万元,占总投资3.2%。
(六)教育与卫生
“三五”期间教育事业适当发展,1970年以前农村基本普及小学教育,牧业区加快发展牧读小学,力争比农业区稍长一点时间完成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积极试办和发展农牧业中学和初级农牧业技术学校,发展半工半读中学,实行勤工俭学。大力扫除城市职工、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和青少年文盲。认真办好各级业余学校,逐步扩大网点,使更多的人参加学习。
1970年全省医院床数达到8481张,比1965年增加184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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