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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农口项目工作安排及新农村建设、人畜饮水工作思路

2008-11-28 10:15:42

             在项目工作专题会上的讲话

                 陈世平

  一、明确任务,加强指导,全面落实2007年农口项目工作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九次会议精神,2007年我省农口项目工作的总体任务是: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以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牧区道路、通信建设,扩大农村牧区电网,积极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和农村户用沼气,解决农牧民饮水困难与安全问题,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改造,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7年农口主要项目与投资计划:全年计划投资25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4亿元。重点抓好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调水总干渠、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退牧还草、农村沼气和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易地扶贫等工程,争取年内启动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青南牧区游牧民定居工程。

  (一)着力抓好农口项目衔接争取工作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完成调水总干渠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及可研报告的报批工作;协调《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总体规划》的评估工作。二是继续争取资金,加快建设湟水北干渠、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易地扶贫等农口重点工程,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三是抓好人畜饮水、灌区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水源、河道治理、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种苗工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农村沼气、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村道路、人工草场、设施农牧业、农田水利、东部地区易地扶贫等项目建设。

  (二)继续做好农口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工作;二是重点开展那棱格勒河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蓄积峡水库等前期工作;三是根据国家中型水库规划审批情况,推进扎毛水库评估和立项审批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夕昌水库、恰让水库等重点水源建设工程;四是完成全省农牧区饮水安全规划,加大人畜饮水工程前期工作;五是为支持特色农牧业,培育壮大特色经济,开展青海省优质马铃薯产业带建设、青海省冷水鱼发展,青海省中藏药材基地建设、沙棘基地建设等前期工作;六是开展黄河谷地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前期工作;七是做好青海湖周边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日元贷款争取工作。

  (三)切实加强农口项目管理

  一是要确保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四制”的落实。二是要严格资金管理,实行项目资金“三专一封闭”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滞留建设资金。对原来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今后发生的问题要严肃追究。三是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大对农口各类项目的检查和稽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限期整改,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四是要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建立产权明晰、管理到位、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责、权、利的统一,确保工程良好运行。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一年来,全省各部门和地方认真贯彻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统筹安排项目,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认真履行宏观调控和投资管理的职能,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指导,通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以及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为确保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基础。各方面工作得力,措施有力,各州、地、市都做了大量工作,广大干部和农牧民群众积极性较高,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一)我省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突出特色、功能齐全”的总体要求,从有利于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加快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的“三大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确定了供水、供电、通村道路、村内道路硬化、沼气、小型农田水利、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学校、医疗卫生室、广播电视等重点工程。
  二是组织实施了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安排规划2000个行政村、先期实施1000个试点村的总体目标。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海西州已完成了州、地级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全省已确定的1000个试点村中,有114个村已完成了村级规划,467个村正在加紧编制。全省672个村着手村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并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为农牧民办实事的工作力度,按照集中投放、解决急需的原则,通过整合资金和加大投入,共落实为民办实事资金32.52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42.6%,全面完成了为农牧民办实事任务。

  (二)2007年我省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和重点
 
  基础设施是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夯实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只有抓住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这个薄弱和关键的环节,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向前推进。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的工作思路是:坚持“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办好实事”的工作思路,把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工作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积极、扎实地向前推进。
  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是:紧紧围绕“八项实事工程”,从三方面加大对农村牧区的建设投资。一是加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支持农牧业生产,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业稳定增产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二是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大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加快农村公路、电力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加快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农村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实做好人畜饮水安全工作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当前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我省将在“十一五”和“十二五”全面解决全省17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12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一)当前全省人畜饮水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几年来,我省农村牧区饮水解困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省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此外,由于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我省农村饮水解困和饮水安全工作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前期工作不扎实。前期工作滞后、工作深度不够、家底不清、基数不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工程水源选择缺乏可靠性论证,导致工程施工后水量和供水保证率达不到设计要求,供水严重不足,不能发挥效益;一些工程设计深度不够,缺少科学分析,设计粗糙,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一些工程项目方案频繁变更,造成资金浪费和工期延误。
  二是工程布局不合理。一些地区水资源配置不合理,缺乏对人畜饮水工程的统盘考虑和整体规划,整天忙于首长项目、政绩工程,项目申报随意性大。
  三是投资效益低。自1990年以来的15年间,国家先后安排国债、以工代赈、财政专项等人饮资金达8.1亿元,按照国家投资标准,可基本解决我省现有357.3万农牧业人口的饮水困难,但目前全省还有173万人存在饮水问题,其中43万人尚未解决饮水困难问题,究其原因,除客观因素外,项目建设和管理上的主观因素不容忽视。
  四是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挪用资金、套取资金的现象;个别地区为了应付验收,不惜在工程核算上弄虚作假,把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资金当成了零花钱。
  五是人畜饮水工程老化失修严重。我省已建的部分人畜饮水工程超期服役,年久失修,难以继续使用。同时,部分工程质量差,服务年限短,也是造成人畜饮水返困的主要原因。
  六是缺乏良性循环的供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工程建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机制不灵活,责任制度不落实,一方面造成水管单位管理维护经费短缺,无法开展对工程的正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另一方面造成用水无序和随意浪费,影响了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二)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根据全国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的工作部署,“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农村牧区供水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牧区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为目标,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集中连片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水供水严重不足的问题,加快建立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使全省农村牧区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一是尽快修订饮水安全规划。要以《青海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报告》基础数据为依据,尽快完成《青海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的修订和报批工作。以县为单位,将核定的基数逐一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当中。
  二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要以全省饮水安全总体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为依据,在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的前提下,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饮水安全项目单项可研报告。各地和相关部门在前期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要把握好基础工作环节。重点摸清并进一步核查饮水现状和供水工程基本情况、饮水安全普及程度以及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等,了解农牧民对解决饮水不安全的意愿、筹资能力及水价的承受能力。二要把握好水源环节。总的要求是要保证水源可靠、确切,满足水质好、水量足、卫生指标合格等要求。要详细调查和搜集区域水资源资料,认真论证水源地的水文地质情况,合理确定供水方案,提高取水保证率。同时,要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工作,控制工农业和城乡生活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三要把握好工程布局环节。按照集中连片解决的原则,综合考虑水源条件和取水成本,合理确定取水方案和引水管径,在保证供水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管理简便、运行费用低的技术方案,保证正常供水。四要把握好项目审批环节。对可研或初设的审查实行规模控制,凡工程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人饮工程,由省上统一组织进行集中审查,可研由省发改委审批,初设由水利厅审批,概算由发改委审核。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由州、地发改部门组织审查,由省上委派专家参加。今后凡未做前期工作或前期工作不深不细的,一律不安排工程建设。
  三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要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认真执行“四制”。各级发改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加强对工程的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是落实相关责任。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农牧民的利民工程。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查、计划下达以及建后管理工作;水利等行业部门要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要负责定期提供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结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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