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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5年工作情况
2005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紧紧围绕“消除贫困、富民强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两大历史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以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温饱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坚持让贫困户直接受益,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措施,加大扶贫开发四大重点工作力度,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年内解决了14.23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1990万元,比2004年增加160元,增长8.7%。超额完成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解决1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较上年增长6%的目标任务。 1、整村推进超计划完成。2005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130万元,按照先难后易的原则,在全省8个州(地、市)、39个县(市)、201个乡(镇)的272个贫困存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扶持贫困户43169户,受益人口达到205815人,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实施240个贫困存整村推进的计划任务。整村推进通过种植业、养殖业、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项目的配套建设,使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2、劳动力培训转移进展顺利。全年安排60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劳动力和扶贫干部培训工作。其中480万元分配下达各地,用于实用技术、劳动力技能培训和结合整村推进对项目村两委干部进行培训,120万元用于扶贫干部培训。实际完成实用技术培训3.87万人,劳动技能培训1.36万人,结合整村推进对项目村两委干部培训2400人,全省举办扶贫干部培训班5期,培训干部515名。 3、产业化扶贫工作全面展开。一是报经国务院扶贫办批准认定了青海省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认定青海省扶贫龙头企业和大力支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对扶持扶贫龙共企业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三是安排扶贫资金1000万元,在湟中、湟源、大通、平安、乐都、民和、互助、循化、同仁、玉树、囊谦、玛沁、门源、共和、都兰15个县的71个贫困村,新建和改建织毯车间71个。转移贫困户劳力8000多人,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四是投入扶贫资金100万元,在西宁三县及门源县的10个奶牛养殖村建设集奶站10个,解决了10个贫困村及周边地区3000户以上奶牛养殖户卖奶难问题,户均增收800元以上。 4、异地扶贫开发工作稳步推进。落实资金4650万元,一是投资1240万元,实施了塘格木项目移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安排扶贫资金1300万元,利用巴仓农场的土地和房产,采取就近异地安置的方式,搬迁安置贫困户,人均划分土地30亩,其中耕地10亩,退耕还草地20亩。三是投资2110万元用于13个县的小型调庄移民项目。确定移民安置贫困人口1063户、4891人。 5、积极引导做好社会帮扶工作。一是协助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青海省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争取帮扶资金571.6万元,实施了一批希望小学、太阳灶和技能培训。二是落实辽宁省本级资金1500万元,辽宁省13个市、1个企业对口帮扶青海省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落实帮扶资金1478万元。
二、2006年扶贫开发工作思路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是推进《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重要的一年。要以“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和贫困群众收入增加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和投入的力度,继续因地制宜地实施整村推进、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渠道和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开发四大重点工作。预期目标是:解决1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7%以上,正常年景返贫率控制在12.6%以内。 1、坚持先难后易,坚定不移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按照“先难后易”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要求,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以贫困户为基本对象,以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着眼点,计划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900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20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7000万元),继续在全省39个县(市)的215个绝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因地、因村、因户选择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扶持到户的生产性项目和到村的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性项目。扶持贫困人口2.8万户、12万人。搞好小额贷款贴息试点工作和小额贷款来扶持贫困群众生产产业及滚动发展项目。 2、切实抓好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努力提高贫困群众素质。全面实施“雨露工程”,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劳动力的培训转移作为长效机制来抓。一是认定省、州、县三级培训基地、尽快形成全省扶贫培训网络体系。二是制定《关于认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和开展培训工作的意见》。三是做好国务院扶贫办认定的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基地开展培训的各项工作。四是计划安排财政扶贫资金600万元,继续做好贫困地区劳动技能培训、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工作。 3、依托优势资源,着眼于农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强化产业化扶贫工作。根据《青海省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规划》和《关于认定青海省扶贫龙头企业和大力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以扶贫和培育为目标,以龙头企业规模为依据,积极开展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在巩固提高,扩大现有扶贫龙头企业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贴息贷款的扶持力度,扶持、培育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辐射带动贫困农牧民8000人以上。同时,做好科技扶贫项目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扶贫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4、积极稳妥地实施异地扶贫开发工作。结合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产业结构调整和小城镇建设,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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