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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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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1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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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是我省抓住中央实施的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关键时期。农牧业作为青海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必将得到进一步夯实和加强。为此,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十五”时期全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九五”时期全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状况
(一)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理顺了农村牧区最基本的生产关系,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使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进入了最具活力、增长最快、农畜产品最丰富、农牧民生活水平改善最为明显的时期,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
“九五”期间,我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改革,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加大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保持了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牧区经济全面发展。
1、农村牧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得到初步调整,农牧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九五”期间,各地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农村牧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二、三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00年农村牧区二、三产业产值35亿元,比 1995年增长 120%,比重由1995年的28.3%上升到2000年46.5%。“九五”期间,乡镇企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2000年乡镇企业现价总产值达到82.5亿元,完成增加值 16.5亿元,分别较1995年增加 27.3%和21.6%。以高耗能企业和藏地毯为主的出口创汇企业、以煤炭、水电为主的能源工业,以农牧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食品工业等逐步兴起,一批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陆续形成。在发展乡办、村办企业的同时,各种形式的联营、合作、股份制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全面发展,形成“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局面。乡镇企业逐步走出小规模、低水平的状况,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二是在大农业内部,各业比例不协调的状况得到改善,2000年,农业产值18.72亿元,林业产值1.51亿元,牧业产值30.19亿元,与1995年相比,分别增长-22.l%、75%和9.5%。农牧民收入中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由1995年的31.5%增加到2000年40%,来自种植业收入的比重由80%左右,下降到60%左右。三是种植结构由以粮油作物为主的“二元结构”向“多元结构”转换,扩大了油料作物、蔬菜作物及林果业。2000年经济作物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中的比重达到39.2%,比1995年的26.3%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其中油料面积由1995年的224.75万亩扩大到288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由26%提高到34.7%;蔬菜面积由1995年的18.7万亩扩大到26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由2.1%提高到3.2%。在粮食作物内部,压缩了小麦、青稞种植面积,2000年小麦、青稞的种植面积比1995年下降20.3%;扩大了效益较好的蚕豆、豌豆和脱毒马铃薯的种植面积,2000年豆类和薯类种植面积比1995年增长15%和23.7%。四是草地畜牧业畜群、畜种结构进一步优化,按照“控制马、稳定牛、发展羊”的原则,全省马(包括驴、骡)、牛、羊的存栏比例由1995年的3.66:26.69:69.65调整到2000年底的2.42:18.76:78.82。2000年全省草食畜适龄母畜比例达到45.27%,与1995年相比,提高了4.52个百分点,促进了畜牧业生产能力的提高。五是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力度的加大,林草业及其关联产业迅速发展。六是水产养殖发展较快,养殖渔业持续发展,资源保护得到加强,东部群众性池塘养鱼结构得到调整,城郊池塘游钓休闲型渔业迅速发展;水库、湖泊增殖渔业开发力度加大,大银鱼、池沼公鱼移植获得成功,移植面积达7万多亩。全面贯彻落实了省政府青海湖泊渔业资源保护决定,先后对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实行了封湖育鱼,有效地保护了天然水域资源。建成了青海湖裸鲤人工放流站,我省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开始由单一的限控捕捞转向人工增殖恢复资源与限控捕捞并举的路子。
2000年粮食产量82.7万吨,比“八五”末减少24.9%;油料产量19.4万吨,比“八五”末增长20.2%;水产品产量1500吨;蔬菜总产78万吨,比“八五”末增长近1倍。人工造林合格面积68万亩,比“八五”末增长62%。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2000年全省肉、奶、羊毛产量分别达到20.8、20.6和1.63万吨;牲畜总增率、出栏率、商品率分别达到25.8%、24.8%和19%,分别比1995年提高了6.16、2.05和1.84个百分点;百亩草地产值达到318元,比1995年增加9%。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84亿元(1990年不变价),比“八五”末实际增长11.5%,年均增长2.2%;农业增加值38.5亿元(当年价),“九五”年平均增加值达到40.2亿元,比“八五”年平均增加值增长55.8%。
2、生态建设全面启动,林草业建设和发展规模迅速增长。1998年以来,在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治沙及沙漠化防治工程、“保护母亲河”绿色行动、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示范工程、黄河上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初见成效、“九五”期间共投入资金6.4亿元,比“八五”期间增加3.6倍。完成退耕还林还草面积27万由;造林面积666万亩,封山育林面积1420万亩,新育树苗5万亩;人工种草614万亩,改良退化草场1251万亩,灭治草场鼠虫害9070万亩。改造坡耕地2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51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240平方公里。同时,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利用森林旅游、森林蔬菜及药用植物,高原花卉、野生动植物驯化利用和国际狩猎等生态产业开始起步。
3、大力推广农牧业实用技术,科技在农牧业增产中的作用显著提高。全省通过农业“丰收计划”、牧业“丰收竞赛”活动的开展,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得到了推广和应用,科学种田、养畜水平提高。一是实施“丰收计划”,大力推广抗旱良种和丰产栽培综合技术,加快普及地膜栽培、集水抗旱、农机节能增效、种子包衣和平衡施肥等新技术,改造中低产田,建设“丰产田”,有效地提高了耕地生产率。二是积极推广暖棚饲养、秸杆氨化和快速育肥等实用技术,提高了养殖水平,推动了畜牧业生产向高层次发展。
4、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始起步,农业产业链中各项要素较“八五”时期进一步发展和健全。“九五”期间,各级政府重点扶持建设了一批以农畜产品加工转化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商品生产,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截止2000年底,全省共有反季节特菜、牛羊(肉、奶、皮、绒毛、骨、血)产品加工、山野菜开发、麻黄草种植、绒山羊养殖、油菜籽加工、马铃薯淀粉、虹鳟鱼养殖、高原球根花卉等9个门类、20多个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启动实施。随着社会服务体系的迅速发展,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已开始利用信息网和合同方式进行农产品生产、销售,农牧业生产的专业化、区域化分工日趋明显。
5、以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九五”期间,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明显加大,5年投资达56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95年历年投资的总和。开工建设了我省第一项大型骨干水利工程黑泉水库工程。实施了世界粮食计划署与国际农发基金会援助的平安、化隆、循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沟后水库复建工程和湟水河河道治理、解放渠等灌区改造、黄河上游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重点工程。完成了海南州河卡人畜饮水管道一期工程,海南州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东大滩水库和小南川水库等18座病险库除险加固,湟中国寺营灌区改造工程项目和贵南、班玛、泽库、河南、玉树、都兰县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组织实施了青南地区以“四配套”防灾基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牲畜“温饱工程”、环青海湖地区以牧业现代化为主要内容的“小康工程”、牧区生态建设工程和东部干旱山区综合治理工程。“九五”期间,新增灌溉面积12.3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1.74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解决了56.52万人234.66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兴修水平梯田 83万亩,完成围栏草场1382万亩,畜棚282万平方米。全省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农业气象情报系统、牧区灾害性预警报服务网等项工程先后建成,为我省农牧业生产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6、农牧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00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490.5元,比1995年增加460.5元,增长4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5.2%左右。农牧民消费水平有所提高,食品和衣着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住房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逐年上升,消费结构逐渐由单纯的食品、衣着消费向住房及其它方面转化。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人均住房面积增加,牧民定居点建设明显加快,已有近10万户牧户实现了定居,农牧民的房屋结构由土木向砖木结构转变。农村牧区小城镇开始发展。扶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从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努力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乡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1995年的427元提高到1037元。农村牧区贫困发生率由38.4%,下降到11.l%。
(二)“九五”全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且主要由于全国大市场、大流通的影响,全省农村牧区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其主要表现:一是主要农畜产品供给已由长期短缺向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转变;二是农牧业发展已由受资源约束向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转变;三是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已由单纯强调产量的传统做法,向质量和效益并重的新阶段转变;四是农牧民收入的增长,已由主要依靠增加农畜产品产量和提高价格,向依靠调整结构和发展非农产业转变;五是科学技术加速发展,农牧业正在由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六是广大农牧民生活正在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但是,还应该看到,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高原特色农牧业发展缓慢,优质农畜产品基地建设滞后。农林牧渔大农业结构不尽合理,仍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农牧业结构调整在低层次上徘徊,增产不增收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长期以来,我省农牧业发展的重点一直放在粮食、牛羊存栏等主要农畜产品数量增加上,这为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全国大市场和大流通的形成,人民的生活质量、农畜产品的供求关系和供求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我省多年沿袭的农牧业产业结构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呈现出明显的不适应。一是农牧业结构特别是种植业结构仍在“粮贱增种油、油贱增种粮”的低层次上徘徊;二是市场发有程度低,市场体系建设滞后,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农畜产品商品化进程,以致频繁出现生产略多就积压,少了就紧缺的波动现象,挫伤了农牧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三是科技含量不高,农牧业科技推广和普及力度不大,一些关键的增产措施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应用;四是产业关联程度不强。种植业、养殖业的生产和与之相关的加工、流通的联系不紧密,产销脱节;农牧业结构的调整缺乏“龙头”企业的牵动,产、加、销一条龙的经营模式远没有形成,影响农牧业整体效益的提高和农牧民收入的增加。
2、农牧民收入增长缓慢,增收难度大。2000年我省农牧民人均收入1490.5元(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1356元),仅为同期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1%,收入差距为1/3;“九五”期间我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比全国要低54.5%。目前乃至一段时间,这种差距仍将不断拉大。由于我省农产品结构性卖难,农村牧区产业结构单一,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就业难等问题在短期内很难解决。我省农牧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若无外力的启动在较长时间内仍会存在。同时全省尚有64万贫困人口没有解决温饱,占全省农牧民人口的 19%,且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扶贫任务十分艰巨。
3、农牧业持续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一是农牧业生产条件差,全省耕地面积仅占国土总面积的0.8%,加之复种指数低,人均耕地少,耕地中山旱地面积占70%,中低产田约占52%。二是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由于青海处于一个特殊生态环境之中,长期以来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致使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土严重流失,旱灾、冰雹、洪涝等灾害连年频繁发生,使本己脆弱的农牧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制约着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牧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尤其是90年代以来旱涝灾害连年发生,粮油损失严重,加大了农牧业生产的风险。三是农牧业现代化水平,物质和技术装备落后,农牧民文化素质、科技水平低。
二、“十五”期间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分析
“十五”期间,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既存在许多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更为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严峻挑战。
(一)在发展机遇方面
1、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成功实践,我们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发展青海特色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思路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了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并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支持农业的方针政策.为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2、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农业在GDP中的比重已下降到20%以下.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不足50%,城市化程度已达到 30%以上。标志着我国综合国力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初步具备了工农业平等发展、进而转向工业支持农业发展的条件。各行各业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将面临更加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目前中央已开始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国家对我省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我省农牧业发展面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好机遇。
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业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已逐渐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力量,在农产品全面走出短缺状况、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后,农业对国民经济的“瓶颈”约束大大缓解,我省农牧业的发展将从超负荷、外延扩大再生产解脱出来,从而为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牧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4、面对农业对外开放进程加快,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省农牧业将在更大范围内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加速改造传统农牧业,发展特色农牧业和现代农牧业,有利于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和农牧业经济效益,增强我省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参与分工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加快我省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减轻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将产生十分有利的影响。
5、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省农牧业科技水平将迅速发展,科技成果推广体系逐步完善,科技对农牧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快速发展,将会为我省农牧业科技进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科学技术将日益显示出第一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作用。
(二)不利因素
1、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趋加大。“十五”期间,我省人口仍将以每年10万人左右的速度递增。与此同时,农牧业资源日趋紧缺,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水地流失严重,草地退化、沙化,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这种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已成为制约我省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2、资本和技术对农业发展的约束明显增强。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资金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长期制约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我省农牧业科技储备不足,重大技术没有突破,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产业化水平低,农牧业发展受技术的约束增强。
3、农牧民收入增长仍将缓慢。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继续增加,增收的途径不多,制约着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和农牧民收入的提高,影响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严重制约全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要想改变这种状况难度很大。
4、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更加严峻挑战。我省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粗放经营、管理落后、污染严重,正处于结构调整和机制转变的重要时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乡镇企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还需假以时日。
三、“十五”期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设想
(一)指导思想
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党在农村牧区的一系列基本政策,不断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强化农牧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和调动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农牧民生产和生活质量为核心.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大力调整优化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发展特色生态农牧业,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牧区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及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十五”期间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是:
1、进一步增强农村牧区经济综合实力,实现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预期发展目标是:“十五”期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递增4%左右。乡镇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8%以上。到2005年,粮食产量达到110万吨,油料产量38万吨,蔬菜产量150万吨,肉类产量26万吨。
2、进一步优化农村牧区经济结构,特色农业初具规模,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到2005年,农村牧区社会总产值中,二、三产业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畜牧业在农林牧渔业产值中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林业、水产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优质小麦、豆、薯在粮食生产中的比重分别达到50%、15%和25%,青稞比重下降至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6%以上,农村牧区居民食品支出在生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逐步下降到60%左右。巩固扶贫成果,比较稳定地解决所有农村牧区人口的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共同繁荣。
3、努力扭转全省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势头,到2005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0平方公里;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300万亩;改良天然草地3000万亩;人工造林585万亩,封山育林1135万亩,飞播造林378万亩,退耕还林还草面积3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左右。基本遏制住全省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初步形成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系统。
4、继续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使全省农田、草原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00万亩和165万亩,其中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基本解决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建成牧区雪灾防御体系;健全农牧业科技、商品流通、良种、疫病防治、农畜产品质量检测、灾害测报等服务体系。有效提高农牧业生产保障水平。
5、加快农村牧区城镇化进程和农村牧区现代化步伐,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到2005年,每年转移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3万人以上,全省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5%左右。
(三)产业发展方向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原则,强化市场功能,引导农牧业加快形成只有青海特色的品牌化、区域化、规模化产业。种植业尤其要充分利用青藏高原特有的冷凉资源发展农作物等制种产业,育种基地面积预期达到1OO万由。粮食作物要着力优化品种结构,积极改良品种、改善品质,坚决调减和淘汰劣质春小麦、青棵,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和市场前景较好的优质豆薯类生产。主要经济作物——油菜籽生产要合理调整地区布局,集中力量建设海西和互助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发挥品牌效益和规模效益。同时大力推广杂交油菜,提高单产和质量。“菜篮子”产品着力调整品种和品质,推广优良新品种,大力发展鲜活产品和特色产品,开发绿色食品,注重食物安全,实现均衡供给。畜牧业重点扶持发展以牦牛为代表的特有畜种生产和生物产品精深加工业。积极开展牛羊“西繁东育”,稳定生猪生产,注重草原畜牧业和农区舍饲型畜禽生产,改良畜禽品种,发展饲料工业。同时大力发展虹鳟鱼、大银鱼、池沼公鱼等名特优新水产品生产。
乡镇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储藏、保鲜、运销业,延长农畜产品加工增值链,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适应工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强技术改革和企业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增加科技大量,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能力。
林业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全面停止对天然林的砍伐,调整森工企业主营方向,变伐木为营林,保护江河源头的森林植被、禁止毁林毁草开荒,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保护湿地资源。加快发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各种经济林,努力增加林业经济效益。
(四)地区发展重点
根据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优势、区域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逐步形成提高东部、加快开发西部、稳定发展中部的总体发展布局,推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商品化,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全面发展。
东部农业区以改善生产条件为主,重点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和退耕还林还草,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努力改善生态环境,重点发展优质小麦、杂交油菜、优质豆薯类及蔬菜、花卉、果品生产。结合退耕还林还草,稳定发展生猪、家禽、开发牛羊,扶持养畜大户,促使传统饲养向科学饲养和集约化迈进,逐步建立以家庭规模经营为基础的粮、油、菜、果、肉、蛋、奶专业化商品生产基地,以满足城镇居民对鲜活农畜产品的消费需求。搞好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薪炭林、用材林、经济林建设,以库塘养殖为重点,大力发展虹鳟鱼、池沼公鱼、大银鱼等优势水产品生产,增加名优水产品的有效供给、乡镇企业要以城镇和工业小区为依托,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小水电和冶炼业,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增加科学技术含量,发展新企业、改造老企业,努力增加地方“名、优、精、尖”产品的生产;要实行“多轮驱动、多轨运行”,多形式发展,逐步引导推行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活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柴达木盆地和环湖地区,要以现有国营农牧场和乡村为依托,发展农林牧结合的绿洲生态农业,综合治理土地荒漠化,优先发展农作物良种繁育、加工、销售产业,积极发展豆、薯及油料、蔬菜、中药材生产;环湖牧区,继续提高牧业基础建设配套水平,基本实现牧民定居轮牧,搞好建设养畜、科学养畜,并向畜牧业生产经营高层次发展。积极进行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兴办现代家庭牧场。要以资源产地为重点,积极发展采矿、盐化工业和第三产业。
青南牧区,从改善生产条件、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出发,搞好以草业建设为中心的牧业“四配套”基础建设,使90%以上牧户实现定居,并具备抗御一般自然灾害的能力,基本实现稳定发展。同时,改善畜牧业经营方式,优先发展和开发以牦牛为主的畜产品和高原生物制品生产,提高牧业整体经营水平。加快“黑土滩”改造和人工种草,加快青南贫困地区乡村道路、通讯、电力建设,加大扶贫攻坚和对口帮扶力度,加强小块农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完善青稞生产基地,满足藏族同胞对青稞的需求;广泛开展封山育林,封造结合,保护和改善江河源头的生态环境,发展林间林下产业及中藏药生产,增加农牧民收入。
四、主要战略措施
实现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目标所必须坚持的十条方针,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长期稳定和完善农村的“三项基本制度”,采取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抓住阶段性发展的重点,加强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加快实施关系农村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科教兴农、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等“六大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强化农业投入、社会化服务、政府宏观调控和法律法规保障等“四大体系”建设。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三项基本制度,保护和调动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四荒”承包权50年不变的政策,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士地使用权,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培肥地力。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机制。在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坚持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先富起来的农牧民,采取承包、租赁、兼并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非农产业,放手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各种形式的混合经济,要加大对私营、混合经济的资金、技术支持力度,推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跨地区流动。
坚持以劳动所得为主的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积极鼓励一部分农牧民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鼓励拥有专利技术和科研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以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从事农牧业开发,组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法保护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而取得的收入。
(二)加强以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水利建设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东部地区重点建设黑泉水库、湟水北干渠一期工路、石头峡水库和李家峡南北干渠工程,以及“两水集流”工程,并加强对现有水利设施的挖潜配套和更新改造。西部地区加强柴达木盆地绿洲生态农牧业建设,重点抓好项目和格尔木那凌格勒绿洲农业开发工程。在广大牧区,积极发展草原灌溉,加快解决人畜饮水问题,重点建设共和盆地塔拉滩草原灌溉工程和河卡人饮管道二期工程。同时,加快湟水河、格尔木河、黄河水道治理力度,提高防洪能力。坚持不懈地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加快现有灌区水利设施的修复和完善。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搞好渠道衬砌等灌区配套和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推广喷灌、滴灌等各类节水技术并加强管理,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努力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兴修水利,鼓励农村集体、个人等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快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步伐,争取国家尽早开工建设。
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到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青海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根据国家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今后青海生态环境建设要坚持以水利为中心,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实行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走综合治理的路子,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整体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十五”期间,突出抓好三大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一是江河源头和环青海湖地区的草地保护与治理,加强天然林草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三江源头自然生态保护治理区,坚决停止天然林砍伐和天然草地开垦,禁止滥捕滥猎。强化以灭鼠治虫、灭除毒杂草、推广优良牧草、围栏封育林草和人工种草为主要内容的草地治理和改良措施,加大退化草地治理恢复的力度。加快防护林、水源涵养林体系建设。二是黄河上游东部干旱山区水土流失治理。重点治理河湟谷地和黄土丘陵的水土流失、龙羊峡库区周围风沙与水土流失。对坡度在10—25度、高海拔不保收农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高效生态林草业。大力营造水土保护林和水源涵养林。三是柴达木盆地荒漠化治理。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禁止滥采滥垦,保护沙生植被。围绕重要城镇、重点基础设施和绿洲农业区大力造林种草,搞好防风固沙工程建设。重点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共和盆地塔拉滩生态治理工程、江河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青海湖环湖生态治理工程和龙羊峡库区防风固沙工程。
加快建设短期气候预测业务系统工程和新一代天气雷达网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加大人工增雨和防雹工作力度,减轻干旱和冰雹对农牧业生产的威胁。
(三)积极发展具有高原特色的高效生态农牧业
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中心,积极发展具有高原特色的高效生态农牧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特色农产品加工增值,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和效益。一是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区域优势,大力推进农牧业生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突出发展种子、反季节蔬菜和牦牛产业,积极扶持相应的营销、加工“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建立杂交春油菜、优质蚕豆、豌豆、脱毒马铃薯、特色蔬菜、球根花卉、绒山羊、毛肉兼用半细毛羊和林业工厂化育苗、优质牧草等十大种苗(种畜)生产基地,从整体上提高农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大力发展专用小麦、优质小麦、高原特色花卉和农户规模化养猪养禽以及牛羊育肥、冷水鱼类养殖,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商品生产基地。二是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利用比较丰富的冷凉气候资源、天然草场资源,具有高原特色的动植物资源以及无污染的高原生态环境,适当扩大农牧业生产的外延和规模,建设三刺、枸杞、虫草等保健品和大黄、麻黄草、藏茵陈等中藏药材生产基地,开展藏羚、白唇鹿、隼等珍稀野生动物的驯化和人工饲养,促进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三是以特色农畜产品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为先导,大力推进农牧业生产化经营。提高牦牛绒产品的技术含量,开发牦牛药用滋补产品,扩大羔羊、犊牛肉的生产。重点扶持建设中藏药加工、双低杂交油菜、油葵制种与销售、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球根花卉脱毒种球组培、反季节特莱加工运销、牛羊血综合利用、野生动物驯化饲养和虹鳟鱼养殖加工等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农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效益。初步设想,到“十五”末,种苗(畜)基地和特色农畜产品基地产值达到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特色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0%以上。
(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进新的农牧业科技革命
科教兴农是21世纪实现我省农牧业由传统向现代,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重大战略。要加快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农科教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农牧业科技推广体系。加速现有农牧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运用,逐步改善农牧业科技人员特别是基层农牧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福利待遇,稳定农牧业科技推广队伍。普及农村牧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发展农村牧区职业技术教育,举办各种短期培训,提高农牧民接受和运用现代农牧业科学技术知识的能力。加快推广农作物、林木和畜禽良种,普及先进栽培和施肥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鼓励农牧业科研和教学单位开发及推广农牧业技术,发展高技术农牧企业,推进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农牧业科研和教育的支持,重点资助对农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动植物品种选育、农牧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农牧业灾害生物防治、农畜产品储运技术等。加强与国外的农牧业技术交流,重点引进和消化吸收一批先进的农牧业科技成果。
(五)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把发展农村牧区小城镇作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突破口,纳入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与发展农村牧区经济结合起来,与发展乡镇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结合起来,与异地扶贫开发、引导农牧民治穷致富奔小康结合起来,加快小城镇供水、供电、道路、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医疗、教育、市场、农技推广等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十五”期间,优先扶持一批乡镇工业小区,交通要道和贸易集散地的农村牧区小城镇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增强其整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深化小城镇户籍管理及用地、财税等制度改革,允许长期在镇区居住并有合法收人来源的农村牧区居民登记为城市居民。在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前,允许这部分农民保留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允许退耕地、宅基地的面积按适当比例折算为小城镇建设征地指标,允许以县为单位进行耕地的总量平衡;适当扩大小城镇政府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建立小城镇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小城镇的规划和管理,采取经济、法律等手段,引导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布局,积极推进乡镇企业体制和技术创新,扩大农牧业产业化规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等各种经济主体在小城镇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开办各类企业.“聚企建城、兴商扩城、引才有城”,不断增强农村牧区小城镇吸纳和转移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功能,争取经过5—10年的努力,把一批小城镇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村牧区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使农村牧区的城镇化水平有显著提高。
(六)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扶贫开发,消除贫困,是我省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的生产力,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已取得的扶贫成果,实现由温饱向小康的迈进、继续搞好以工代赈,以改变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加快贫闲地区的资源开发和对外开放步伐,优先安排水利、电力、交通、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扶贫工作。
(七)加大农业投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使用效益
继续广泛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农牧业建设资金。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各级政府应逐年加大财政支农资金、农牧业基建投资和农牧业信贷资金的投入比重,扩大农牧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渠道。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应用于资助农牧业重要技术推广项目、农牧业优惠贷款贴息等;农牧业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水利、林业及生态环境、优质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农牧业科技教育重大设施建设等;农牧业信贷资金侧重用于扶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结构调整等经营性生产项目建设。同时,按照“谁炭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和广大农牧民及其它经济主体投入农牧业,保护其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农牧业资金和项目管理。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管好用好农牧业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农牧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诸多方面。各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经营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等多种方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服务功能,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各级政府要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各类农牧民自发组织的,以行业或产品为纽带的行业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其在提供社会服务、保护农牧民利益、沟通市场信息、组织产品运销等方面的作用。继续深化供销社、农村牧区信用社改革,转变经营机制,使之真正成为农牧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方面的系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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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脱贫与发展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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