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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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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1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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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50年来,我省国有工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到1999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总额已达271.5亿元,占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总额的96.2%,工业总产值74.7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6%,实现利税11.7亿元,占全省工业实现利税的97.3%.搞好国有工业企业,对全省经济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是“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报告在回顾总结20年来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历程、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青海省九届三次会议通过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第一部分
青海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历程回顾
一、青海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历程的回顾
青海国有企业改革同全国一样,主要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20年来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起步阶段(1979—1986年):扩权让利
这一阶段改革的主战场在农村,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扩权让利。主要做法:一是扩大企业自主权、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扩权试点,扩大企业在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劳动人事、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自主权,从而增强了企业的活力,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发展。二是对企业让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分两步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利改税。第一步,1983年6月在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以税代利、利税并存”的改革,将国营大中型盈利企业上交国家的利润改按55%的比例税率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一部分按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另一部分,有的以调节税形式,有的按固定比例,以递增包干、定额包干等形式上交财政。第二步,从1984年4季度开始在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第二步利改税。主要是:对大中型企业交纳所得税后,剩余利润超过企业合理留利的部分,征收调节税,税后利润完全归企业自主安排使用,从税利并存逐步向完全的以税代利过渡。这样既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又使企业有了一定的财力和自主权,同时,也发挥了税收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缓解了比价不合理所带来的一些矛盾。三是试行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到1986年底,全省42户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有27户,占64. 3%。厂长负责制强化了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决策系统,提高了决策效率。四是推行经济责任制。我省的经济责任制于1983年首先在西宁市打响,该市工交系统171户企业中,有129户实行了承包,承包面达73%。当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2.07%,销售收入增长13.84%,利润增长45.6%,财政收入增长11.3%。改革起步阶段的经济责任制,尽管承包的形式、方法、步骤不够规范,但为后来改革发展阶段大规模承包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发展阶段(1987—1991年):承包经营
这一阶段主要是按照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思路进行改革,即国家掌握所有权,企业拥有经营权,具体方式是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资产经营责任制。在总结改革初期承包经验的基础上,1987年初在全省范围内开始进行了较规范的第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当年有162户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实行了承包,承包面达63.3%。到1988年底,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承包面达78%,大中型企业达97%。从199O年起,又相继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面继续扩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使企业经营机制得到改善,内部管理得到加强,经营效益明显改善。1987年全省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较上年增长19.5%,销售收入增长23%,实现利税增长11%,特别是上缴财政的利税比上年增长32.5%。承包制也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一是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企业留利不愿积累,吃光分光;设备不愿更新,掠夺式经营;资金投向追求速效,不顾长远;产品销售只求脱手,不讲信誉。二是财政收入固定化。由于承包大多包死基数,故财政不因盈利企业增利而多收,却因亏损企业增亏而让利,财政收入实际值随着物价上涨而减少。三是与税制改革存在矛盾。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甚至连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也进行了承包,使税收杠杆失去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三)改革攻坚阶段(1992—1999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经过3年治理整顿,到1992年,以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为标志,工业企业改革由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逐步进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阶段。主要进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换经营机制。1992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青海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在全省选择了72户企业作为转机试点单位,各州地市和省直部门也确定了96户企业作为各自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以三项制度改革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机制。目前,全省约有60%的国有工业企业实行了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技能工资制,80%的国有工业企业实行了干部聘任制,98%的企业实行了劳动合同制。企业的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都得到了加强和改善。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4年制定了《青海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办法》,相继选择20户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其中西宁钢厂为全国百家试点企业)。日前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大部分试点企业已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为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试点企业带动下,国有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制面现已达70%以上。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成效显著。我省股份有限公司改组工作始于1994年,截止1999年底,全省已组建16家股份有限公司,7家为上市公司(其中6户为工业企业),总股本为9.1亿股,总资产为41.86亿元,净资产为22.9亿元,主营收入为21亿元,净利润为1.96亿元。7家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共募集资金近19亿元,增强了发展实力,成为全省的利税大户。
3、加快企业产权流动和重组步伐。1996年,省政府颁发了《青海省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产流动和重组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全省企业兼并、破产、重组力度逐步加大。到1998年底,全省组建企业集团公司31户,兼并144户、破产74户、拍买17户、转让6户、联营7户。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新获得生机。
4、中小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中小企业迅速发展,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省乡以上中小企业2000余户,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的96%,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1/3。为加快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步伐,1996年12月,省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快我省国有小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并选择湟中县作为小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县,选择西宁市进行了企业改制试点。在试点县、市的带动下,国有中小企业围绕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核心,因地制宜、因企业施策,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制,取得较快进展。目前全省独立核算的中小工业企业改制面已达80%。在改制形式上,实行股份合作制、公司制和其它形式(兼并、出售、拍卖、租赁承包、委托经营、破产重组)的比例大致为26.8%、21.2%、52%。
5、扭亏增盈脱困工作初见成效。1998年初,我省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提出到2000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成立了全省企业脱困工作指导和考评小组,省政府与各地区、各部门签订了国有企业脱困目标责任书。1998年四季度开始,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的势头开始扭转,到1999年,盈利企业的盈利额比上年增长3.6倍,亏损企业的亏损额下降21.4%,盈亏相抵净亏损下降81.4%,预计2000年可实现总体扭亏为盈的目标。 二、当前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2O年来,我省的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
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工业结构调整缓慢,企业经济效益不高。我省国有工业资产总量小,小而散、小而全的企业多,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少,粗加工、低档大路产品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精深加工产品少,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企业经济效益不高。1999年全省独立核算的国有工业企业亏损户达203户,亏损面为56%,亏损额达5.02亿元。
2、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机制转轨尚不理想。不少企业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董事会缺乏对经理的有效制衡,有的是董事长过多干预经理事务,有的是经理独揽一切;监事会由于人员素质不高,与董事长、总经理的关系没有理顺等原因,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新老三会之间关系不够协调,有的地方党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然实行委任制,存在着行政干预过多的现象。
3、企业负如过重。一是资产负债率高,造成沉重的利息负担。二是冗员负担沉重,平均约占在职职工的1/3。三是企业办学校、医院、托儿所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的现象仍然很普遍,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分流了经营利润。
4、配套改革滞后。一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影响企业改革的深化。二是市场体系不健全,企业交易成本高,运行效率低下。三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的股权设置、产权界定、利润分配等都存在着无序现象。
三、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基本经验
回顾总结20年来我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历程,其基本经验是: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改革不断深化的动力
我省20年改革的进程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过程,无论是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转换经营机制还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每迈出一个新步子,每采取一个新举措,都伴随着一次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过程。实践告诉我们,只有思想解放了,观念转变了,思路开阔了,企业改革才有坚实的基础;思想大解放,企业改革才能大突破,经济才能大发展。可以说,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程度。前些年,我省之所以拉大了与全国发展的差距,除了历史的、自然的客观原因外,最重要的是思想不够解放,丧失了许多改革与发展的机遇。1992年以来,我省在进行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中,也有过多种多样的议论,但是省委、省政府力排众议,加大改革力度,使全省的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1997年、1998年两年全省经济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增长水平,各项社会事业也有了很大进步。今后我省深化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仍然必须依靠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二)加强领导是深化改革的关键
2O年改革的实践证明,企业改革抓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企业改革千难万难,领导重视了就不难。在我省这种经济落后地区,企业改革难度大,涉及权利、利益的调查,能否顺利推进,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同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紧密相关。过去,省委、省政府对工业企业改革十分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领导小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旨在搞活国有工业企业的政策、法规,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巩固国有工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今后,要取得工业企业改革的更大成绩,仍然必须加强领导。
(三)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重视职工切身利益是加快改革的重要环节
职工群众的改革实践是制定改革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自觉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及时发现、总结群众创造出来的实践经验,是搞好改革的基本方法。对群众在改革实践中的创造,不能求全责备,一时看不准的,不要过早下结论,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提高。在改革实践中,必须重视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的关系,使改革赢得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四)循序渐进、选择战机、重点突破、加强试点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
1、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在改革的指导上,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不可揠苗助长,毕其功于一役。
2、国有工业企业的重要改革措施必须选择有利战机。一是宽松稳定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二是社会各阶层对改革的关心,出现进行某项改革的强烈呼声;三是出台的改革措施经过试点,成功的把握较大。
3、近几年,我省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产权流动和重组作为国企改革的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要继续研究出台一些重大改革举措,实现重点突破,把全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引向深入。
4、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是开创性事业,有许多看不准的东西,为防止大的失误,必须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加以总结推广。20年改革中,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方案,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都是先进行试点,然后再全面推开,从而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
青海省“十五”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青海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应当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深化改革、改组、改造,加强管理,促进全省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工业生产稳定增长,经济效益全面转好。“十五”全省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保持在90%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净资产利润率达到4%以上。
2、结构调整目标。盘活现有存量,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工业布局和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产业群体。
3、科技进步目标。技术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0%以上,企业科技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左右。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通过多种改制形式,全面放开搞活中小地企业。
5、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目标。初步建立起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障为重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基本任务
(一)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
1、调整和完善国有工业的战略分局。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通过资产流动和重组,加强重点,放开一般,使国有资产逐步集中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具体调整目标是:保持国有工业在自然垄断性和社会公益性特殊行业的控制地位;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中骨干企业吸纳社会各类资本进行参股和控股,对其他一般性竞争行业,如纺织业、服装业、塑料制品业、一般性加工制造业、建筑材料采选业等国有工业有计划、分步骤地退出。
2、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一是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经济,使单一投资主体的国有工业经济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经济,改变国有经济在工业领域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状况。二是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克服体制和政策障碍,取消投资、信贷、税收、服务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和做法,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向第二产业延伸。三是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和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相互融合、渗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3、调整和完善产业、产品结构。坚持市场需求与发挥地区优势相结合、与提高效益相统一、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发展传统产业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为依托,择优扶持,集中突破,重点发展以水电为主的电力工业;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利用为主的石油天然气工业;以钾肥生产为主的盐化工工业;以铝、镁、铅、锌、铜、金为主的有色金属工业,使之成为我省的四大支柱产业。积极发展以特钢、铁合金为主的冶金工业;以中藏药、麻醉药为主的医药工业;以石棉、水泥为主的建材工业;以优势农牧资源为原料的制胶、牛绒制品、粮油加工等农畜产品加工业。对机械、轻纺等结构性矛盾突出的行业,通过资产重组,使其尽快走出困境。同时,大力发展以盐湖资源的精深加工、轻金属新材料、中藏药资源开发和生物工程制品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资源开发与加工相结合的工业体系。
4、调整和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坚持“抓大放小”的方针,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在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培育10-15户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增长的核心力量。以机械、纺织、化工企业为重点,有计划地对劣势企业实施兼并破产,从根本上解决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亏损问题。通过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对已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企业,进行以经营者持大股为核心的二次改制。已实行承包、租赁的企业,采取先包后买、先租后股、期股买断等办法,进一步深化改革。资不抵债的企业,零资产出售。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引导中小工业企业走小而专、小而特、小而精的路子,形成为大企业配套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同时,对一些产品市场容量和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的小企业实行关、停、并、特,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企业制度创新
1、在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部分中小型国有工业企业建立各种类型的股份制公司。一是大力促进产权主体多元化,完成国有独资公司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渡。二是发展企业交叉持股,鼓励企业间的债权债务转为股权。通过内部子公司之间相互持股、交叉改组、兼并联合、收购重组等途径,使子公司形成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三是培育机构投资者,调整企业股权结构。四是转变政府投资方式,今后一般不再新建纯国有企业,代之以参股等形式,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
2、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规定,明确股东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的激励、制衡机制和自负盈亏、优胜劣汰以及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确保有表决权的股东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表决权,促使更多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力。二是完善董事会的组成和董事的行为准则。三是明确董事长和总经理各自的责、权、利,形成权力制衡关系。四是强化监事会职权,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同时,要处理好企业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的关系,发挥党组织和工会、职代会的应有作用。
3、在制度创新中实现政企分开。一是按照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政企职责分开、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的原则,建立精干、统一、高效的国有资产运营体制,具体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二是依法构建新型的政企关系,作到产权责任明晰。国家所有者退居到股东的地位,依法以股东的方式行使权利,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不再任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三是理顺产权关系,将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分开,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国家以所有者身份行使管理、监督职能。
4、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一是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保持企业永久活力。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三是建立竞争机制,完善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四是建立技术创新机制,推进科研机构进入企业,促进“产学研”联合,推进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五是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重点搞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实现由偏重生产管理到重视市场营销和技术开发的转变。
(三)以改革促进发展.全面提高国有工业企业经济效益
改革是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动力。而经济的发展、效益的提高反过来可以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因此,可以说提高经济效益是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改革顺利发展的保证。“十五”期间,我省国有工业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企业脱困工作。1998、1999两年,我省围绕三年脱困目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有一部分企业仍然没有摆脱困境。“十五”期间必须继续抓好企业脱困工作,要建立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四定一落实”,即“定目标、定措施、定期限、定奖惩、落实责任”。要把扭亏增盈工作的考核范围扩大到全部独立核算的国有工业企业,按季度、年度进行公布,并把扭亏增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毛纺、机械、化工等重点脱困行业采用调整结构、资产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各种深化企业改革的方法,辅之以必要的政策倾斜,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
2、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扩大需求。“十五”期间,要继续贯彻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带动全省工业企业的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对外贸易。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整顿市场秩序,减少企业间相互拖欠,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3、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大中型企业直接迈向社会融资的力度,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贷款担保基金。
4、妥善解决国有工业企业的体制性负担。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大量冗员和“办社会”负担,是提高国有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十五”期间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调整和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切实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一是做好企业破产、关闭工作,使用核销好银行呆帐坏帐准备金,消灭一些亏损源;二是抓好债转股的组织实施,确保债转股企业扭亏为盈。三是允许企业经批准将国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及资产变现,用于增资减债的免交各类税费;四是市区内企业搬迁、异地重建或调整经营方向的,免交各种税费;五是各级财政借款和“拨改贷”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六是选择一批优势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发行股票、债券,募集资本金;七是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资金进行改组改造,降低负债率。
(2)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一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拓宽生产经营领域,安置下岗职工,根据国家规定给予税收减免。二是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兴办经济实体,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三是允许职工买断工龄,根据工龄长短,按上年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到五倍给予一次性补助。四是对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实行厂内退养,由企业按规定标准发给退养费。
(3)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精干企业生产经营主体。一是把位于城市的企业所办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其他工矿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分离。在过渡期内,所需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二是企业所办的食堂、浴池、托儿所、招待所等后勤服务单位,与企业生产主体分离,向社会开放。三是逐步取消企业对职工福利补助,使隐性收入公开化。四是清理整顿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优化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外部环境
1、建立健全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各级政府要将由财政承担的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要积极争取国家财政的支持,督促社会筹集和企业自筹资金的落实。对亏损企业,被兼并或破产企业以及社会筹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兜底。
2、搞好再就业工程。完善落实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鼓励下岗职工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或自谋职业。加强下岗职工劳动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理顺劳动关系。
3、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国有工业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医疗保险从一开始就要做到覆盖全省国有工业企业,基金的征缴工作要同步到位,有条件的企业,同时开展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4、加快机构改革步伐,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明确界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分工,将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资产管理职能分开,逐步削弱直至取消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政府社会公共职能,促进企业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五)建立一支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
1、改革企业经营者任用制度。建立起党管干部原则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相结合的企业经营者选拔制度。在企业领导班子选配过程中,把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结合起来,逐渐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取消企业和企业干部的行政级别,实行经营者竞争上岗。遵循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只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企业集团的经营者进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法》规定,由出资者代表依法进行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和人才库,发展为企业经营者进行双向选择和服务的中介机构,评价、推荐、培训企业经营人才,真正形成一个开放、流动、竟争的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
2、完善企业经营者业绩考评办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集团的经营者,由政府考评奖惩,其他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由出资人考核派出的董事,由董事会考核经营班子。考评指标突出资本金收益率等反映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考核。对经营者收入可实行经理年薪制,试行期权、红股奖励帮持股经营。要把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提倡奉献精神。
3、加强对企业经营业绩审计,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试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在资金运作、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和廉洁自律等重大问题上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企业经营者决策失误追究责任制度;实行企业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领导职务
第三部分
完成“十五”改革、发展任务的主要措施
实现“十五”我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任重而道远。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开拓前进,争取改革和发展的新胜利。
一、切实加强对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领导
搞好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领导是关键。为此,建议各地区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高层次协调机构,规划落实改革改组方案和政策措施。对关系全局的重大改革项目,组织力量进行试点。研究解决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对出现的一些失误和偏差,及时加以纠正。注意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保护干部职工改革的积极性,防止反复和波动,促进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健康发展。
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国有工业企业的发展
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发展是硬道理,解决国有工业企业的效益及其它所有问题的关键,都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改革是动力,加快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稳定是前提,改革和发展必须有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作保证,在青海这样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更是一件关系到全局发展的大事。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大胆地以改革促发展。当前经济环境相对比较宽松,政治稳定,特别是国家开始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我省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要乘势而上,把改革引向深入,以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搞得好的企业,要继续深化改革,争取更大的发展。生产经营情况不好甚至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能消极等待,更要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用改革的方法进行制度创新,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依据企业改革的新特点调整推进改革的工作方法
20年来,我们在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推进企业改革的工作方法,诸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整体渐进重点突破,加强试点以点带面,抓住机遇选择有利战机等等;这些都是今后深化企业改革的基本方法。同时,我们还应根据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不断研究推进改革的新方法。
(一)由整体渐进重点突破转变为综合配套、协调推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是由多种体系构成的,各体系的形成和发展都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涉及到投融资、财税、市场流通、社会保障、外经外贸、对外开放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我们无论进行任何改革,都要有一个整体观念,都要统筹安排,在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的同时,搞好综合配套改革,扎扎实实地推进改革和发展。
(二)借鉴与创新相结合
20年来,我们在推进改革工作中,借鉴了不少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有时我们借用外地经验却不能完全解决青海的问题,原因在于青海有青海的实际,有青海的特点。同一项改革,用同一种方法,难以取得同样的效果。今后推进企业改革,要继续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作法,但要注意与青海的实际结合,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改革之路。
(三)动员和依靠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革
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决相信依靠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我们党在几十年革命和建设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最宝贵经验,也是20年改革开放取得胜利的法宝。改革是全民的事业,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艰巨任务是不可能顺利完成的。企业改革只有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改革,才能取得成功、在企业改革中,要把改革的政策、措施、可能遇到的困难,向职工群众讲清楚,取得理解和支持。改革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特别要切实注意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用法律手段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要在清理现行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政策法规体系。对经过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措施,用规范的行政规章形式确定下来,为改革开放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手段和社会环境。要加强和完善经济执法和监督,提高法律监督部门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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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
“十五”工业发展思路研究 下一条->
“十五”利用外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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