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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市场体系建设基本思路

2008-11-28 10:15:42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青海经济和社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呈现出新的面貌。与此相适应,在推进市场化进程方面必须要有新的突破,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由市场决定产品、服务和要素价格的机制,建立和完善商品市场,重点培育和发展金融、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现就如何加快青海省市场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基本思路。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九五”期间,随着我省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

    (一)商品领域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

    “九五”期间,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截止1999年底,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分别占93%、97%和80%,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价格形成机制的改变推动了市场发育,现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遍布城乡,商品经济日趋繁荣,价格杠杆作用已得到较充分的发挥。

    (二)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1、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1998年按照中央的部署,我省坚持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初步建立了地方政府层层负责的粮食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了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督和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始扭转大量亏损的局面,同时自身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粮食顺价政策逐步得到贯彻;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得到较好保证,基本实现了封闭运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避免了粮食生产的大起大落。

    2、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务院决定从1999棉花年度开始进一步改革棉花流通体制。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我省是棉花纯销区,从1999年9月1日新的棉花年度起,用棉企业可根据加工需要及市场销售情况自行决定采购数量,通过合同订货,直达供货等方式灵活组织购进。

    3、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1998年国家对石油管理和流通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国务院批准组建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及其加油站分别划归新组建的两大集团公司,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内成品油批发业务由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负责,其他单位和公司(包括炼油企业)不得参与;汽油、柴油销售由两大集团公司统一组织配送到基层零售单位,实行全省一价,城乡一价。

    4、化肥流通体制改革迈出较大步伐。1998年11月国家开始进行化肥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对化肥流通的管理由直接计划管理为主改为间接管理为主,取消国产化肥指令性计划和统配计划,由化肥生产和经营企业自主进行购销活动;改进化肥价格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下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建立救灾化肥储备制度,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5、物资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物资流通企业近年来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省物产集团总公司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全方位发展,在兴办实业、科技开发、开展进出口业务等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子,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改组、改制、资产重组、结构调整、资本运营的各项工作。

    (三)多层次的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与多元化大流通格局基本形成

    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城乡商品交流频率加快,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城乡各级市场的建设,交易市场成倍增加,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到1999年全省有各类市场435个,年成交额为42.54亿元,其中消费品市场成交额35.36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7.2%。在发展大型商场的同时,各种便民店、连锁店、配送中心、专卖店、超市等新型购物场所迅速崛起,各种所有制企业和各种业态在竞争中发展。市场体系逐步规范,商品市场朝着综合与专业相匹配、大中小型相结合、现货与期货相结合,批发与零售相结合的多功能、多层次、多形式的市场网络方向发展,全省已初步形成联结城乡、方便快捷的商品市场体系。

    (四)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短缺市场已经从根本上转变为长期买方市场

    90年代后期,全面实现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历史性转变,且买方市场格局呈现进一步快速发展的趋势。从粮食、日用消费品到各种生产资料几乎都转入供求平衡或供过于求的状态。

    (五)要素市场进一步发展

    金融体制改革不断向深层次推进,实现了国有专业银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分离,全省初步形成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目前全省有各类金融机构1655个,从业人员15000余人。全省证券市场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已有8家上市公司,总股本16.34亿股,到1999年底,全省证券机构交易总额为342亿元,投资者开户数累计18万户。企业债券“九五”已发行4.2亿元。保险事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保险险种不断增加,服务范围由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对象遍及城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群众。

    房地产业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发展很快的新兴产业。近几年来,区域性房地产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好局面;住宅建设成为新的消费热点,特别是房改力度的加大,进一步促进了个人住宅消费。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的比重逐年上升,对拉动投资起到了重要作用。

    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开始发育。特别是西宁市的技术市场从无到有,技术交易日趋活跃,培养造就了一批有技术专长、懂经济、会经营的科技经纪人队伍,活跃了我省的技术市场。同时,民营科技企业在从事科技开发.科技咨询服务方面已成为我省经济建设中的一支生力军。信息市场开始发育,目前全省有各类信息、咨询机构80多家,从业人员400多人。信息市场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信息商品化的进程。

    “九五”期间虽然我省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商品流通中部门垄断、市场分割的现象依然存在,商品流通设施建设、管理手段、管理技术、管理水平还比较落后,严重影响流通质量与效率。市场起点低、档次不高、功能不全的状况较为突出,商品流通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还很低。省内各类市场发展不平衡,目前除西宁和海东地区外,其他州(市)县市场发展相对滞后。要素市场发育迟缓,市场化程度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机制转换比较缓慢,不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管理水平低,没有形成一套严密的、科学的管理体系;对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没有新思路,缺乏对市场的调研,应变能力差。所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改革发展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十五”计划基本思路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十五”期间,我省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结构凋整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继续完善和规范商品市场,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加大资本市场等融资力度,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积极支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商店、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加快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中介组织,尽快形成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初步设想“十五”期间,要充分发挥西宁中心城市在经济中的带动作用,突出商品特色,在已初步形成的海东、西宁、格尔木三点一线带动全省的市场框架基础上,着力构造几个有特色的批发市场,形成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网络齐全、功能完备、交易灵活、高效统一的市场组织体系。同时,强化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使城乡商品流通协调发展。形成健全完备的商品市场网络,使我省市场体系的基础更加牢固。重点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要素市场,力争在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到“十五”末,计划新建市场65个,改扩建市场100个。

    (二)指导方针和原则

    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要坚持以下方针和原则:

    1、发挥区域优势,市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2、坚持市场主体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3、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贸易的要求,发展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
    4、发挥资源优势,创办特色市场,提高各类市场的运行质量。

    (三)建设重点和任务

    1、巩固和完善商品市场。初步设想我省“十五”及2015年商品市场的目标模式是以省会西宁市为全省商贸中心,在已初步建立起来的西宁、海东、海西、环湖、青南五个经济区市场群的基础上,构建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协调发展,城乡贸易贯通,内外贸一体,批发与零售形成网络,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今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不断完善其组织体系和服务功能,建立起良好的运行规则和市场秩序,使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基础更加牢固,重点是:
    (1)完善和规范消费品市场。消费品批发市场要由数量扩张为主转向完善功能、提高运行质量为主。特别是要在建设网络齐全、功能完备、交易灵活、高效统一的商品市场组织体系上狠下功夫。发展配送中心,加速无形市场建设,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向电子订货、直达供货方向发展,并与代理配送制、连锁经营相结合,提高规模效益,更好地为生产和生活服务。
    (2)规划与建设好城市零售商业三级网络。突出“为民、便民、利民”的大众消费特色。大力发展和完善不同的营销方式,加快推进连锁经营、批零兼营、超级市场、仓储商店、便民店、购物中心等多种业态和商业组织形式。西宁地区现有的大商场要以完善服务、提高档次为主,突出经营特色,增强辐射功能。控制大型豪华百货商店的建设,这是由我省人口少、市场容量小的特点所决定的。
    (3)发展完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生产资料流通要逐步推行商流、物流合一的配送制。依托西宁市、格尔木市以及各州、地、县政府所在地,发展集运输、加工、仓储、信息、配送为一体的配送中心或流通团地,实现门到门运输,提高生产资料流通中的科技含量,降低流通费用。要不断强化市场功能和提供现代化流通手段,为交易者提供完善的服务,最终实现由有形市场向无形市场的转变。
  (4)努力创建特色市场。围绕我省的矿产资源开发、藏医药开发、畜产品开发、农副产品开发以及生态、环保产品开发等优势产业发展,拟在西宁、海东、格尔木培育和建设几个联结省内外有较强辐射功能的特色市场。海东地区重点建设蔬菜基地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牧区中心城镇可发展一批畜产品交易市场,结合西部开发,以柴达木盆地为中心发展以盐化工产品为主的商品交易市场。逐步形成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反季节蔬菜市场网络,以调整种植结构为主的农副产品(特别是油菜籽)市场网络,以羊毛、绒、皮、肉为主的畜产品市场网络,以铝、金属镁为主的有色金属市场网络,以钾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网络和以孟达天池、湟中塔尔寺、青海湖风光为主的旅游市场网络。
  (5)积极开拓农村市场。要在巩固城市市场的同时,重点研究向农牧区市场延伸,如配合农牧区电网改造,积极向农牧民推介一些名、优、新、特产品、家用电器等。同时,以地产特色商品为优势,发展连锁经营,向外拓展。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要实行农牧工商联盟,共同开拓农牧区市场。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带动各具特色的集贸市场和区域性批发市场;特别是要把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增加投入,重点搞好场地、道路、通讯等公用设施建设。以工业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带动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政府部门必须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价格信息、生产信息、库存信息以及气象气候信息,要使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成为政府引导农民调整结构的重要手段。同时要以市场化为目标,促进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推动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的统一。
  (6)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加快商品流通设施、工艺及标准的现代化建设步伐。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与相关技术,合理而高效地组织、监督和调控商品流通中的各项经济活动。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电子商务。
    2、加速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十五”期间在我省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以发展金融、劳动力、技术、房地产市场为重点,要尽快培育具有一定规模、运作较规范的生产要素市场。
    (1)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完善货币市场,发展规范的银行同业拆借和票据贴现。用法律形式规范和完善国库券、短期债券、可转让存单市场以及商业票据承兑和贴现市场、人民币拆借市场。加大市场筹融资力度,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建立合作投资基金,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进行股票债券投资。规范股票发行方式、证券上市、市场组织与管理等问题,逐步扩大债券和股票的规模,提高二者的发行量在金融资产中的比例。要研究和开拓国际通行的项目融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式,拓展资金渠道。如对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运用BOT引资方式;在国内外居前位的资源开发项目应积极争取利用产业基金(如钾肥基金);以上市公司为突破口,优化我省企业组织结构,组建几个有实力、有生命力的企业集团,培育发展机构投资者,打开资产置换通道,放大上市公司筹资能力;与投资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提高资本经营水平。
    (2)大力发展劳动力、人才市场。运用经济手段调节就业结构,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就业机制。形成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就业体系、发展多元化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重点是规范和完善我省职业介绍所。人才交流中心、技术人员交流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劳动组织形式,促进以省会西宁为中心,以各级劳务市场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网络的进一步发展。计划在西宁、格尔木和海东各建一个功能完善、设备齐全、上档次、上规模的劳动力中心市场。海东建立东部农村人才市场,在西宁建立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市场,格尔木建立西部人才市场,从而形成以省人才市场为龙头,以海东和格尔木区域性人才市场为两翼,辐射全省的人才市场网络体系,切实发挥人才市场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此来带动全省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要发挥价格调节杠杆的功能,进一步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具有良好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工资制度。以《劳动法》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劳动法规体系,为培养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就业宏观调控的新机制提供法律保障。
    (3)大力发展技术、信息市场。技术市场的开拓,是推动新技术与经济结合的行之有效的方式。通过技术市场使技术成果、智力、人才合理流动,推动劳动力、金融、信息等相关市场的发展。重点培育和健全省、市(州、地)两级技术市场,加强技术供需信息及科技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和技术产权,加速技术成果和科技信息商业化、产业化、市场化。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充分发挥省内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拥有较雄厚技术人才的资源优势,突破地域、所有制和部门界限,鼓励、引导和发展各种形式的技术经营组织;努力创办外向型技术市场;完善和发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经纪等市场中介组织;加强技术市场招标、结算、仲裁和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找准技术市场的位置,保护知识产权,强化服务意识,发挥技术市场作用,推动东西部合作,大力引进、吸收高新技术,增强经济发展的技术含量,努力实现我省技术水平跨越式发展。
    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快数据通讯干线的建设,普及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对有长远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信息服务,政府应给予适度的优惠政策扶持。
    (4)大力发展房地产市场。一是要增加有效供给。通过制定有关政策,如发展住宅业的消费信贷、吸引社会集资和融资,以保持合理的房地产投资规模,逐步建立以西宁市为依托的房地产融资体系。二是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商品化进程。结合西宁地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土地进行集中连片开发,促进住宅建设的发展。三是完善和规范我省房地产市场,坚决制止交易中的混乱现象。四是在城镇土地市场体系中,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二级市场有调控的放开。五是在农业区,要积极探索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逐步完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六是建立健全与房地产交易配套的服务体系,包括中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等。
    3、加快发展合格的市场中介组织。“十五”期间,重点发展协调和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自律性组织,保证公平竞争、公平交易的公证机构,促进市场发育、提高交易效率的服务机构,直接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桥梁”组织,监督市场活动、维护市场秩序的检查认证机构等。
    4、健全和完善市场调控体系。继续健全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包括粮、棉、油、糖、肉等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的敏感性商品。合理确定储备量,将储备商品轮换、吞吐和进出口结合起来,选择有利时机吞吐或进出口。对重要的生产资料,重点搞好总量平衡落实国家订货计划和产需衔接工作。尽快建立和落实重要商品风险调节基金制度,以及相应的自动监控、自动调节的运行机制,完善省级粮食风险基金和省级主要副食品风险基金。
    5、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今后一个时期,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不仅在商品和劳务方面,而且在生产要素方面建立起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二是基础产品价格偏低等扭曲状况根本改变,形成能够经常趋向和保持相对合理的价格结构;三是建立起完备有效的价格调控体系。这三个任务是一个整体,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
    6、有步骤地促进国内外市场有序接轨。适应我国将加入WTO的需要,要进一步改革外经贸管理体制,全面贯彻“大经贸”发展战略,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综合运用国内外两个市场的能力。我省内外贸企业要以畜产品(地毯)、碳化硅、硅铁、粮油和中药材等特色产品为龙头,围绕构筑以资源开发和加工为主体的特色经济组建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具有综合功能、内外贸为一体的新型商贸集团,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以资源为依托,在“十五”期间造就一批具有潜在比较优势及青海特色的出口商品。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有色金属工业产品、发展盐化工,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深加工农副产品、绿色食品和具有高原特色的中藏药品、医药保健品。坚持以质取胜,使我省的外贸出口有较大的增长。要积极探索发展各种内外贸一体化的交易渠道与服务方式,在商业零售业、批发业、外贸等流通领域引进外资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向国际惯例接轨。

   三、对策及措施

    (一)搞好市场建设总体规划

    要紧密结合地区经济的特点,对市场建设进行统一规划。一要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和计会发展计划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同时要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工农牧业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相适应;二要根据不同商品的产销特点,与商品生产、集散以及需求格局相结合;三是现货批发市场要与集贸市场、中远期合同市场、期货市场等不同层次市场相互协调发展;四要根据不同商品流通的特点和规律,在发展有形市场的同时,重视无形市场的培育和建设。

    (二)培育和塑造市场多元投资主休

    坚决贯彻“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方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市场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允许其以流动资产和融资资金一并参与各类市场建设;以适当的方式把一部分国有股转为流量投入到各类市场建设当中;允许其减少或放弃原先的主导产品,走出自己的行业来建设各类市场。发展市场建设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投资能力的城乡居民和个体私营企业进行市场建设。进一步创造宽松环境,吸引省外、国外资本来青海投资市场建设。

    (三)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引导、监管

    加强完善组织机构。在现有全省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实人员,通过统一的政策、规划,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监督等职能作用,使之成为引导全省市场建设的有效权威部门。全省市场建设及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的实际,安排必要的扶持资金,引导和支持市场建设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如省财政厅每年适当调剂一部分转制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粮油、肉、菜等重要商品的连锁经营;省计委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上,对要素市场建设给予一定的支持;省经贸委对市场建设重点技改项目安排一定额度的贴息贷款等。
    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具体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市场建设的发育和发展。如简化市场建设审批手续,加强市场建设有关政策宣传,研究探索利用税收政策等经济杠杆引导和鼓励各界积极投入市场建设。
    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和物价监督,健全市场法规,制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市场流通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正常运行,为商品流通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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