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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国民经济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

2008-11-28 10:15:42

               (1991年—1995年) 
         1992年4月29日在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 
                             序    言


    九十年代,是青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制定和实施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1991~1995年)计划,对于实现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经济振兴、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是遵照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在总结我省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制定的。既考虑了现有基础和各种有利条件,又估计到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力求使规划和计划实事求是,瞻前顾后,既奋发进取,又留有余地。
    本纲要把十年远景规划和五年中期计划结合起来,十年规划部分设想概略一些,“八五”计划部分具体一些、“八五”计划所规定的指标,需要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必要的调整和充实。更为详细和具体的安排将在年度计划中制订。在“八五”计划后期,还要制定“九五”计划。

  一、八十年代的历史回顾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八十年代,我省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胜利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和第七个五年计划,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战略目标,为九十年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农村牧区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牧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城市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个中心,推进了各方面的改革,促进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体制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十年改革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了经济活力,为今后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
    ——对内对外开放逐步扩大。进出口贸易总额十年增长8.5倍,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开始起步。与省外的经济技术合作不断扩大,初步改变了我省经济的封闭状态,推动了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取得新的成就。1990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达到66.28亿元,比1980年增长98.3%。接近翻一番。农村牧区经济得到显著发展。199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14.6万吨,十年增长16.6%;肉类总产量15.3万吨,十年增长80%;年末牲畜存栏数达到2220万头(只)。能源、原材料工业大幅度增长。1990年同1980年相比,原油产量增长4.4倍,发电量增长7.6倍,钢增长80%,原盐增长2.45倍。
    ——资源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先后建成了青藏铁路一期工程、龙羊峡水电站、青海铝厂一期工程等11个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改造项目,以及一批地方小型项目,国民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科技教育事业得到较大发展。十年间,共取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1228项,部分项目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基础教育得到加强,学龄儿童人学率达到81.5%。普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稳步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得到特别重视。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也都取得了较大发展。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全省绝大多数地区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少数地区,人民生活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十年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7.1%,居民人均生活费收人增长54.8%。消费水平提高,消费内容渐趋丰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曾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一度忽视政治思想教育,存在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在全国性经济过热的影响下,我省也发生了通货膨胀现象,宏观调控能力减弱。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农牧业连续丰收,工业生产在困难的条件下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速度,出口贸易持续增长,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秩序明显好转,整个国民经济逐步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仍然存在着经济循环不畅,产品结构调整缓慢,经济效益差,财政困难等问题和困难,需要通过改革和发展,继续加以解决。
    展望九十年代,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很多有利条件:一是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和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为九十年代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二是国家实行产业倾斜与地区倾斜相结合的政策,有利于青海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三是中央十分关怀和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和经济发达省市的支持和帮助将逐步增加;四是全国和全省政治稳定,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为实现我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1991~2000年的主要目标和指导方针 

    一、主要奋斗目标

    总的要求是,努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使我省经济上一个新台阶。
    1、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使国民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到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实现上述目标,要求国民生产总值十年平均每年增长7.3%,其中“八五”期间为6.5%。
    2、人民生活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上,向小康水平前进。生活资料更加丰裕,消费结构趋于合理,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健康水平继续提高,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社会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3、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进步,改善经济管理,调整经济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为二十一世纪初叶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
    4、初步建立适应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增强微观经济活力。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

    二、基本指导方针

    总的指导思想是,始终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资源开发积极实施“改革开放、治穷致富。开发资源、振兴青海”的经济发展战略。
    1.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试验,加快改革步伐,使改革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2.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更新观念,克服封闭意识,全方位对国内外开放,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加快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
    3.坚定不移地提高经济素质。保持社会供求总量的基本平衡,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科技进步,改善经济管理,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速度、效益、后劲三统一。
    4.坚定不移地贯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经济建设主要依靠我省各族人民的艰苦奋斗,同时要主动争取国家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支持和帮助,大胆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增强自力更生能力。要历行节约,坚决克服在各个领域中存在的严重浪费现象。
    5.坚定不移地促进民族地区共同发展。在进行重点开发的同时,保持各个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继续贯彻落实帮助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6.坚定不移地贯彻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同发展民族地区商品经济统一起来,同改革开放统一起来,同民族宗教工作统一起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积极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全面贯彻执行这些方针,是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实现到本世纪末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三、主要经济指标

    l.国民生产总值。按1990年价格计算,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134亿元,十年平均每年增长7.3%,其中1995年91亿元,“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6.5%。
    2.国民收入。2000年国民收人生产额95亿元,十年平均每年增长6.8%,其中1995年66亿元,“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6%。
    3.工农业发展速度。农业,十年平均每年增长3.5%,其中“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3.0%。工业,十年平均每年增长89%,其中“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7.5%。
    4.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1995年粮食127.5万吨,比1990年增长11.3%;油料14万吨,增长16.2%;肉类17.5万吨,增长14.l%。原煤400万吨,增长25%;发电量85亿千瓦小时,增长20.3%;原油120万吨,增长48.1%;钢40万吨,增长24.0%。钢材32万吨,增长13.0%。铝锭14.5万吨,增长2.2倍;原盐250万吨,增长1.4倍;化肥(折纯)20万吨,增长2.1倍,其中钾肥17.5万吨,增长2.2倍。
    5.商业和对外贸易。2000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5亿元,十年平均每年增长9.4%,其中1995年47亿元,“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8.9%。200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41亿美元,十年平均每年增长11.1%,其中1995年1.4亿美元,“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10.8%。2000年出口总额1.61亿美元,十年平均每年增长9.0%,其中1995年1亿美元,“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8.0%。
    6.财政和信贷。1995年地方财政收入10亿元,“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6.7%;银行存款余额83亿元,每年增长8.1%;贷款余额120亿元,每年增长10.7%。
    7.经济效益。所有行业都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大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品种,降低能源、原材料消耗。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大中型企业主导产品单耗降低到历史最好水平,部分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八五”期间,工业产品产销率由1990年的88%逐步提高到95%;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每年平均提高4%;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由6.4%逐步提高到10%;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天数由201天逐步缩短到180天;基本建设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保持“七五”期间平均水平。

 
    三、主要产业发展 

    九十年代,经济发展的重点是:继续加强农牧业、能源、原材料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高机电、轻纺工业,积极发展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并逐步走向现代化,逐步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经济结构。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

    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全面发展农村牧区经济。要继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牧区改革要充分考虑牧业生产特点和民族特点,认真落实草场承包责任制,强化基层组织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发展牧户间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实行科教兴农,努力提高农牧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大力推广效益显著的农牧业科技成果。逐步增加对农牧业的投人,努力改善农牧业基本生产条件。积极改革农畜产品流通体制,实行鼓励发展粮食与畜产品生产的购销体制和价格政策。
    种植业。坚持实行深度开发与广度开发相结合的方针,保证粮食、油料生产稳定增长,逐步提高粮食自给率,积极发展其他农产品生产。“八五”期间在继续进行土地开发的同时,重点进行湟水流域、柴达木盆地和玉树东三县的低产田改造。五年内新增耕地面积32万亩,旱地变水地24万亩,修造梯田50万亩。建设一批商品粮油生产基地。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培育推广良种,防治病虫鼠害和农田杂草,推广地膜复盖、节水灌溉与旱作农业技术,提高复种指数。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与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办好国营农场,推行一场两制,开展综合经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发展农用工业,逐步增加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的供应量,并合理控制价格水平。
    畜牧业。坚持“立草为业,调整结构,提高总增,增加商品”的方针,争取畜牧业生产的稳定增长。逐步增加对牧业的投入,加强围栏草场、人工草场、牲畜棚圈和牧民定居点的“四配套”建设,继续建设打贮草站和人畜饮水工程,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和生产力水平。积极调整畜群结构,提高适龄母畜比例,加速牲畜出栏,发展季节性畜牧业,在提高总增率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草食牲畜总增率、出栏率、商品率分别稳定地达到21%、19%和13%。进一步发展农区畜牧业,积极推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发展专业化、集约化的肉、奶、禽、蛋商品生产。坚持畜种改良,提高细毛羊、半细毛羊、良种奶牛和良种猪的比例。加强奋疫防治工作,消灭和控制危害严重的畜禽疫病。
    林业。积极开展植树造林绿化活动,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现有森林资源,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大力开展营林建设。2000年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2.65%提高到3.10%,其中1995年达到2.87%。“八五”期间造林240万亩,四旁植树1亿株,封山育林90万亩,中幼林抚育33万亩,采伐迹地更新15万亩。重点抓好“三北”防护林二期工程、长江上游防护林和东部用材林基地建设,实施西宁南北山绿化规划。
    水产业。继续控制青海湖鱼捕捞量,实施裸鲤增殖工程,发展扎陵湖渔业生产,利用淡水湖泊和水库水面发展水产养殖业,扩大虹蹲鱼等冷水性名贵鱼类生产。2000年水产品产量达到7250吨,其中1995年5000吨。
    乡镇企业。认真贯彻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乡镇企业要立足当地资源,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速度。2000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7.5亿元,十年平均每年增长10.6%,其中 1995年10亿元,“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9.3%。

    二、水利建设

    要把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努力提高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在修复和改善现有水利设施的同时,结合低产田改造和农业综合开发,兴修一批蓄水、引水、提灌、防洪、发电的骨干工程,“八五”期间扩大灌溉面积5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0万亩。进行“引大济湟”工程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兴修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工程,基本解决缺水地区人畜饮水问题。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三、能源工业

    发展能源工业,重点是开发水电和石油、天然气资源。积极开发煤炭资源,重视节约能源工作。
    电力工业。加快黄河上游(青海境内)水电开发。“八五”期间完成龙羊峡水电站收尾及送出工程,加快李家峡水电站建设,争取第一台机组发电,开工建设公伯峡水电站。积极建设地方中小型水电站,建成格尔木小干沟水电站,开工建设尼那水电站;在无电县、缺电县结合资源开发项目,建设一批小型水电站。“八五”期间建设桥头电厂五期扩建一期工程,“九五”期间建设二期工程和西宁热电厂。同时要加强电网建设。扩展和改造西宁电网、争取建设龙羊峡至格尔木330千伏送变电工程,形成包括海北、海南、海西及青南部分地区的全省统一电网。2000年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450万千瓦,年发电量150亿千瓦小时,其中1995年装机容量240万千瓦,年发电量85亿千瓦小时。
     石油工业。继续进行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增加储量,扩大生产能力。“八五”期间建成格尔木炼油厂,形成100万吨炼油能力。“八五”期间争取开工建设天然气开发利用三项工程,“九五”期间建成,年开发利用天然气10亿立万米。
    煤炭工业。重点开发热水矿区,稳定大通煤矿生产,支持州县小煤矿的发展,重视无烟煤、焦煤的勘探开发,逐步提高煤炭自给能力。“八五”期间建成热水矿区柴达尔下平峒和默勒煤矿,新增煤炭30万吨和焦煤9万吨的生产能力,开工建设海达尔立井和宁缠煤矿;大通矿区通过技术改造,稳定产量;对州县小煤矿采取扶持政策,促进生产发展。开展青南缺煤地区煤炭勘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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